市委第二巡察组召开巡察市财政局党组工作动员会
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2023年2月中旬至6月中旬,十二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将对市财政局党组等4个单位党组开展巡察监督。2023年2月17日下午,市委第二巡察组召开巡察市财政局党组工作动员会。会前,巡察组组长黄良同志主持召开与市财政局党组书记黎凯晟同志的见面沟通会。动员会上,巡察组组长黄良同志通报了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并就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市财政局党组书记黎凯晟同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巡察组组长黄良同志强调,一是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增强做好巡察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及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二是要牢牢把握巡察监督根本政治任务和重点内容,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聚焦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关键少数”。三是要强化政治责任担当,共同完成好本轮巡察工作任务。市财政局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党组及班子成员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接受监督,如实反映问题,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确保巡察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黎凯晟同志表示,全体干部职工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工作的安排部署上来,全力支持配合、主动诚恳接受巡察监督,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照单全收,不折不扣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市委第二巡察组将在茂名市财政局工作1个月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8813600006,专门邮政邮箱:茂名市26号信箱第二巡察组,邮编:525000;专门电子邮箱:mmsjw2910432@maoming.gov.cn。市委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时30分—12时,下午2时30分—5时30分。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省委实施办法及市委实施意见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财政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市财政局或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