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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新“物权信用数智化全价值链金融模式” 推动茂名市农业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 ——建设全国性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发表时间:    2025-03-13 08:03:04 作者:    来源:    本网

  一、农业特色产业物权信用数智化全价值链金融模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可以作为抵押物,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动产(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由于一般不能通过商业银行风控审查要求,所以难于作为质押物。只有通过一系列数智化技术手段(包括最新AI大模型)实现增信,才可能成为可信质押物。因此,农业特色产业物权信用数智化全价值链金融模式就是建立在农产品交易平台的基础上,从投入品源头开始,基于标准化仓储运营流程,以特色农业产业的农产品为基础物权标的,通过如RFID(射频标签)及北斗卫星监控等数智化手段对农产品附以身份信息,并按照地理区划或行业标准对农产品进行准入、溯源,建设地方特色品牌。对深加工环节实行授权准入,品牌建设辅以地理标志被侵权损失保险、质量安全保险保障,保障品牌运营、规避产品销售过程中的不可控风险,整体提升品牌价值和品牌公信力。在流通过程中建立价格指数模型,并基于价格波动风险进行金融赋能,创新开发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规避仓储过程中的价格波动风险,并同步统一购买财产综合险,确保流通环节中规避不可控因素导致仓储物发生的损失;允许利用仓单、订单作双向质押,打通货物流通过程中的资金路径,并建立平仓机制,为农产品全价值链金融提供可信保障,围绕品牌建设,形成“政府引导、协会自治、平台交易、科技支撑、保险保障、金融配套”六位一体的生物资产金融服务产品,促进资源(产品)变资产、资产变资本,实现特色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总的来讲,就是在农产品交易平台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品控溯源、北斗监管、保险保障、交易平仓四大体系,给农产品赋能,使产品价值被社会确认,同时实现可信产品销售并达到可融资条件,可以进行订单贷、仓单贷,并可进行社会融资(因产品价值被社会确认,投资基金就可以进入投资),即本金融模式具有价值实现功能。随着项目推进,下一步还可开发物权承兑汇票及贴现系统,贴现成本将远低于银行融资成本,从而真正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二、论证说明

  (一)合法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关于规范供应链金融业务 引导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更好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有关事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全国智慧农业行动计划(2024—2028年)》(农市发〔2024〕4号)、《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的意见》(农质发〔2014〕1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度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金〔2024〕18号)相关规定,结合我市金融赋能农业特色产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必要性。

  茂名作为广东省农业大市,农业基础雄厚,第一产业增加值在全省乃至全国地级市居于前列,形成了粮食、蔬菜、水果、竹木、畜牧、水产、蚕桑、南药、油料、蔗糖十大支柱产业,就茂名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情况来看,“五棵树一条鱼一桌菜”优势明显,但现代产业体系特别是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滞后,除三华李外,使得其他农产品价值被低估。以化橘红产业为例,其具有着非常光辉的历史,并具有非常重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早在明清王朝被列为皇室圣药、贡品、御用药物,1915年,化橘红参加美国巴拿马太平洋万国博览会,荣获一等奖,当时茅台才荣获三等奖,目前化橘红也已通过“药食同源”审批。但由于长期以来,该产业缺乏规划统筹,导致种植分散、管理粗放、加工技艺落后、品牌宣传力度不足、销售思路单一,虽种植户、经销商众多,却没有标准的质量认证、产品溯源和市场认可的权威品牌,致使化橘红含金量一直无法提升,在与枇杷、陈皮等同等功效的止咳类产品竞争中不占据优势。当前,外地橘红还冲击本地化橘红,严重地侵蚀道地药材的价值,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恶劣形势。这也是化橘红种植户和企业经营者融资难的根源问题。

  同时,长期以来,我市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尤其是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在融资过程中饱受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困扰,导致农户农企散而不强、大而不优。近年来我市通过创业贷款担保贴息、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创新金融服务方式等举措,推出了一系列特色金融产品,如“荔乡风貌贷”“农村妇女创业贷款”“橘红贷”等,并搭建了“政银保”合作贷款平台,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部分融资贵问题,但并未从根本上解决融资难问题,而且随着财政扶持政策结束,这些金融模式也就停止了。主要原因在于农业生产的特点决定了多数企业缺乏足额资产作为抵押担保,尤其是种植业、养殖业,抵押物价格波动大、价值评估难、变现能力弱、抗自然风险能力差、农业生产经营数据无法收集,导致农产品难以作为银行和社会认可的可信抵押物。因此,解决农产品物权价值评估、搭建有效的物权信用体系至关重要。

  总之,茂名农业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质量安全、品牌销售)需要物权金融赋能,物权金融也会促进农业特色产业的发展,而且由于物权金融独特的价值实现功能,使得两者互为前提条件。

  (三)科学性。

  1.目的明确。本实施意见通过创新物权信用数智化全价值链金融模式,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动农业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

  2.概念定义准确。本实施意见每个概念提法都以专业术语解释为准,内涵明确,外延不缺漏,不重叠交叉。

  3.样本选择合理。本实施意见都是选择产业典型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以及典型人群如退伍军人、农民等。

  4.数据收集可靠、分析恰当。本实施意见是在基于收集各级政府公布的统计数据、主管部门掌握的数据和案例的基础上分析问题的,相关事项上限和下限都留有余地。

  (四)可行性。

  1.当前全国全省的数字化农业、品控体系建设正在如火如荼进行中,为物权金融赋能奠定了基础。放眼全国,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普遍存在,各地都在积极探索创新金融模式以破解这一难题,如: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世行项目中的金融赋能子项目,以及广西鹿寨林木、福鼎白茶模式等,均取得了一定成效,值得我们学习借鉴,当前,人民银行总行也正在推进供应链金融服务中小企业融资工作并发文征求意见。

  2.我市正在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各区(县级市)正在建设交易中心(荔枝、龙眼、沉香、化橘红、罗非鱼、三华李等),市本级也正在建设农产品交易服务平台,有必要在此基础上整合市县两级资源,建立数字化底座。

  3.应用技术手段,包括品控溯源、北斗监管、保险保障、交易平仓,实现金融赋能。

  4.具体操作上,要特别发挥财政、农业农村、国资、金融监管等部门以及第三方监管机构、市县两级企业的作用,同时抓好市县两级平台建设。

  (五)可控性。

  1.在防范市场风险方面,要加强农产品市场监测和分析,及时发布市场信息,引导经营主体合理安排生产和销售。同时,建立农产品价格保险等风险分散机制,降低市场风险对经营主体的影响。

  2.在防范技术风险方面,要选择技术实力雄厚的合作伙伴,加强数智化系统的建设和维护,确保系统的稳定运行。同时,建立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保障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3.在防范信用风险方面,要建立健全信用评价体系,加强对经营主体的信用评估和管理,提高信用准入门槛,同时,加强信用教育和宣传,提高经营主体的信用意识,形成由地方政府主导,各关键环节引入有公信力的机构来承办,各环节互相制约的信用风险防控体系。

  4.在防范政策风险方面,要密切关注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动态,及时调整模式的实施方案,确保模式的合规性和可持续性。

  5.在防范操作风险方面,要引导金融机构加强风险管理,建立操作风险情况和重大操作风险事件报告机制。

  综合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