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财政局关于公开征求《市区污水处理费征收范围核定情况》意见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4〕151号)的规定,按照市政府《公文呈批表》(2017-438号)要求,由市财政局牵头,会同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对市区的污水处理费征收范围进行细化核定并报市政府审定。现面向公众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联系人:李霖宇,联系电话:2882330,传真:2882330,电子邮箱:gdmmzhk@126.com)
请于2018年12月27日前反馈我局。感谢支持!
茂名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