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关于您在留言信箱中提到的需要获取50万元以下的结算资料清单的要求,我们已经收悉。先回复如下:结算项目资料送审要求
结算项目送审资料需符合下列要求:
(一)结算书(纸质版+PDF扫描件+软件版)。封面内容包括项目名称、结算金额(大小写金额)、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名和建设单位盖章、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名和施工单位盖章、编制人签章、编制时间等;结算送审金额不超过合同价10%(含);
(二)项目审核委托函和建设单位承诺书(纸质版+PDF扫描件)。需提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施工单位邮箱;
(三)竣工图纸(PDF扫描件+软件版)。与结算书的编制内容一致,内容要详细具体。
竣工图要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如有)严格审核把关,相关责任人复核图纸内容并在每页签署意见和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对竣工图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四)工程量计算书或图形算量文件(软件版)。图形算量文件需包含工程量清单汇总表,包含钢筋工程的项目需提供钢筋工程量计算书;
(五)工程招标文件(软件版)、投标文件(纸质版+PDF扫描件)和政府采购资料(软件版或PDF扫描件)。
1.预算金额400万元以上(含400万元)的工程建设项目,要有公开招投标相关资料;
2.预算金额达到政府采购的工程,要有政府采购的相关资料;
(六)竣工验收报告(纸质版+PDF扫描件);
(七)照片资料(电子版)。照片包括施工前、施工中、竣工后三个阶段的情况,若有临时工程、隐蔽工程必须提供前后对比照片作为佐证;
(八)设计变更证明(PDF扫描件)。需根据《茂名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中关于工程变更管理的相关要求以及本规定第七章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九)现场有效签证资料单(PDF扫描件);
1.现场签证工程要列明签证事由、规格、单位、计算过程、数量,以便于对工程现场勘查;签证要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如有)相关人员签字盖公章;
2.对于单项金额1万元(含)以上的费用,除以上要求外,还需有项目负责人签字;
3.对于单项金额3万元(含)以上的费用,除以上要求外,还需出具建设单位的会议纪要;
(十)工程拨款审批表(PDF扫描件);
(十一)临时工程、隐蔽工程有效资料(电子版)。提供完成前后对比图片,提供现场测量数据资料和相应的高清图片,图片需添加水印,水印必须包含工程名称、施工内容、拍摄时间和地点;
(十二)施工合同(协议)、设备材料购销合同(PDF扫描件);
(十三)暂估价价格确认资料(纸质版+PDF扫描件)。
暂估价格的确认,需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第9.8节执行:
1.确认后的暂估价应当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9.8节相应条款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
2.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应由发承包双方以招标的方式选择供应商或专业分包人,投标人应当依据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报价;
3.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则可按照合同约定和建设单位内控流程确认价格;
(十四)立项批复文件(PDF扫描件);
(十五)图纸会审记录(PDF扫描件);
(十六)工程预算审核报告(PDF扫描件)。100万以下的项目还需要提供预算送审报告和第三方出具的预算审核报告。
(十七)中心根据项目特征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本章可容缺受理部分为以上的(七)至(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