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高(正高)级计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海新区财政局,滨海新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高新区财政和国资管理局,茂名新城发展财政局,中央、省驻茂和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高(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财会〔2025〕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本地区、本系统和本单位符合申报高(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条件人员的申报宣传工作,严格按照省的申报程序和时间申报,并经所在单位等审核。所有纸质申报材料由各区县级市和经济功能区财政部门,中央、省驻茂和市直单位核实汇总后于2025年7月16日前报送茂名市财政局会计科,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668-2286665、2283369、2276058
附件: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高(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财会〔2025〕5号)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高(正高)级会计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茂名市财政局 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