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茂名市2019年市级决算草案的报告

发表时间:    2020-09-29 16:09:39 作者:    来源:    本网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文件()

  关于茂名市2019年市级决算草案的报告

  ----2020年8月日在茂名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上

  茂名市财政局局长王伯昌

主任、常务副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茂名市2019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现已按要求正式编成。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我向本次常委会报告茂名市2019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请予审议。

  2019年是茂名市建市60周年,是茂名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汲取力量、砥砺前行的奋进之年。面对财政收支矛盾加剧的局面,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全市各级财税部门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1+1+9”和市委“1+4+6”重点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2019年预算草案的审议意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抓好增收节支,全力支持实施沿海经济带、现代产业、交通建设、城市发展、社会治理、民生与基本公共服务六大行动计划,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优化支出结构,加大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支持力度,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预算改革,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效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在各部门共同努力下,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市级调整预算完成情况总体较好。

  一、市级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根据预算法等规定,市级全口径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四本预算。2019年四本预算收入240.94万元,加上上级补助等收入合计355.03亿元,四本预算支出合计255.77亿元,总体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四本预算的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基本实现了年初(调整)预算各项目标任务,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9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6.78亿元,完成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调整预算的100.02%,同比增长1.04%。加上上级补助收入45.64亿元、2018年结余21.82亿元、调入资金10.35亿元(按规定从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债券转贷收入6.78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153.37亿元。

  2019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76亿元,完成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调整预算的91.19%,同比下降16.05%。主要原因:一是因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影响部分项目收入减少,按照“以收定支”原则,对应的项目支出相应减少;二是有一些专项资金因项目推进慢,未满足支出条件,需要结转至下一年度继续支出;三是年底收到部分中央、省转移支付,未来得及支出,需要结转至下一年度继续支出。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补助下级支出19.45亿元,上解上级支出29.96亿元、债务还本支出5.78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02亿元,总支出137.97亿元。

  收支相抵,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年终结余15.40亿元,全部为项目资金,需要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支付。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实现预算收支平衡(详见附表一)。

  1.收入决算情况

  (1)2019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6.78亿元。其中,税收收入30.4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4%,同比下降22.98%,主要原因是国家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以及重点税源企业税收大幅减收影响。主要税种完成情况:

  ----增值税12.49亿元,同比下降35.16%。增值税下降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受深化增值税改革影响,市级重点税源茂名石化公司增值税较上年同期减收6.63亿元(含免抵调库增值税)。

  ----城建税7.49亿元,同比下降21.18%,主要原因是受茂名石化公司缴纳的增值税减收影响,其城建税同比减收2.24亿元。

  ----契税2.27亿元,同比增长22.99%,主要是积极引导购房者及时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并交纳房屋契税,以及加快土地契税清算。

  ----土地增值税2.00亿元,同比下降26.68%,主要是受上年清算油城十路片区商品房项目的土地增值税推高基数影响。

  非税收入完成36.36亿元,同比增长36.71%。我市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减税降费各项政策措施,对该停收的收费一律停收、该减收的费用坚决减收,2019年市级政府专项收入减收12.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减收17.1%、罚没收入减收29.6%,切切实实减轻企业、居民负担。同时,我市按照中央、省有关决策部署,大力清理盘活政府存量资源资金资产,去年开展了2轮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股权清查工作,市级增加盘活资产资源收入6.59亿元、清理财政专户和部门专项资金账户存款利息收入2.33亿元、组织市级单位非经营性资产收入0.81亿元,有效弥补了财政短收缺口(详见附表二)。

  (2)2019年上级财政补助市级收入45.64亿元,比2018年增加5.16亿元,增长12.75%,增长主要原因:省加大对教育、科技、卫生健康、农林水等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的补助。

  2019年中央、省对我市(包含直管县)转移支付321.52亿元,比2018年增加23.17亿元,增长7.77%。其中,一般转移支付218.58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02.94亿元。我市财政部门严格执行中央、省转移支付管理规定,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14〕31号)、《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茂名市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茂府办〔2015〕56号)要求,年初将省每年的固定性财力补助和提前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纳入预算管理,并将省要求地方落实民生配套资金纳入年初预算安排,确保民生资金得到保障。省部分专项转移支付没安排具体项目的,我市财政部门在收到上级下达的指标后,马上与资金使用单位沟通联系,及时分配和下达资金,并将专项转移支付分配、下达的及时性和支出进度纳入机关绩效考核方案中的财政管理工作考核,督促各部门加快分配使用资金,提高资金效益。

  (3)上年结转至2019年使用21.82亿元。2019年已全部安排用于教育、交通、水利、住房、城乡社区等项目建设支出。

  (5)省转贷市级政府债券6.78亿元。

  (6)调入资金10.35亿元。

  (7)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0亿元。

  2.支出决算情况

  (1)2019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76亿元,同比下降16.05%。支出较大的科目有:教育支出18.0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1.83%;节能环保支出8.17亿元,占9.88%;城乡社区支出8.15亿元,占9.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8亿元,占9.7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7亿元,占8.54%;公共安全支出5.36亿元,占6.47%;交通运输支出5.29亿元,占6.39%;住房保障支出5.29亿元,占6.39%;农林水支出4.56亿元,占5.51%;卫生健康支出3.40亿元,占4.11%;科学技术支出2.24亿元,占2.71%。(详见附表三)。

  (2)补助下级支出19.45亿元。

  (3)上解上级财政29.96亿元。

  (4)债务还本支出5.78亿元。

  (5)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02亿元。

  (6)年终结转下年的支出15.40亿元,已全部安排到2020年使用。

  3.市级部门决算情况

  2019年市级部门决算总收入为157.50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72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88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06亿元,事业收入42.21亿元,经营收入0.33亿元,其他收入3.62亿元,2018年结转2019年使用33.51亿元。市级部门决算支出117.82亿元,结余分配1.46亿元,年终结转结余38.22亿元(详见附表四)。

  4.市级预备费使用情况

  2019年初安排市级财政预备费支出计划1.8亿元,实际支出1.79亿元,没有超人大批准的预备费支出计划,预备费实际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7%,符合《预算法》规定的1%-3%的范围。预备费支出主要是根据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决定的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的特发事件处理及年初难以预见的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9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34.52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转收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等,政府性基金总收入为61.12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43.82亿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调出资金等,总支出为54.48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6.64亿元,实现收支平衡(详见附表五)。

  1.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34.52亿元,增长5.29%,主要收入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1.34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6亿元、彩票公益金收入0.55亿元、污水处理费0.54亿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0.32亿元(详见附表六)。

  2.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43.82亿元,增长11.22%,主要支出项目:城乡社区支出32.37亿元(其中主要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6.19亿元、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13.75亿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47亿元、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0.64亿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0.32亿元)、其他支出9.99亿元(其中主要为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9.57亿元和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0.27亿元)、债务付息支出1.42亿元(详见附表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9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119万元,加上上年结余结转455万元,总收入2574万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201万元,加上调出资金1373万元,总支出2574万元,实现收支平衡(详见附表八)。

  1.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1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同比增长8.06%,全部是国有企业上缴利润收入。

  2.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5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同比增长62.9%,主要是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305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96万元、调出资金1373万元。

  (四)社保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19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140.45亿元。市级社保基金预算支出129.25亿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11.20亿元。历年滚存结余105.02亿元(详见附表九)。

  1.收入决算情况

  2019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40.4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60.81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2.05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8.48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45.80亿元、工伤保险基金1.01亿元、失业保险基金1.29亿元、生育保险基金1.01亿元。

  2.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支出129.2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53.95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9.44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8.35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43.68亿元、工伤保险基金1.66亿元、失业保险基金0.55亿元、生育保险基金1.62亿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1.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限额情况。截止2019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279.3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30.54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48.84亿元。按级次分,市级债务余额(含各经济功能区)167.92亿元,区、县级债务余额111.46亿元。2019年我市政府债务限额为320.0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52.57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67.50亿元。按级次分,市级债务限额(含各经济功能区)187.01亿元,区、县级债务限额133.06亿元。我市各级各项债务余额均控制在限额以内,符合中央和省债务管理规定。

  2.省下达我市地方政府债券情况。2019年,省财政厅共下达我市地方政府债券83.28亿元(其中市级30.10亿元,区、县级53.18亿元),包括新增债券75.36亿元(一般债券4亿元,专项债券71.36亿元),再融资债券7.92亿元。

  3.地方债券还本付息情况。2019年我市各级财政按照偿债计划,将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列入相应预算体系安排,确保不发生债务逾期风险。2019年全市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8.29亿元,均为一般债券;全市支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7.3亿元,其中:一般债券利息4.31亿元,专项债券利息2.99亿元。

  4.债务风险情况。根据财政部初步测算结果,2019年全市综合债务率33.07%,其中:市级(含各经济功能区)47.42%,茂南区23.31%,电白区29.44%,高州市13.53%,化州市25.85%,信宜市19.91%。我市各地政府债务风险各项指标均控制在预警线以下,处于较低水平,债务风险总体可防可控。

  二、财政重点支出执行情况及效果

  我市财政部门围绕省委“1+1+9”和市委“1+4+6” 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思想,狠抓财税征管,优化支出结构,深化预算改革,规范财政管理,切实提升财政治理效能。在省财政厅对全省各地级市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中,我市2019年综合得分排“一核一带一区”中“一带”的第一名,获得省财政激励奖励资金2000万元;我市国库库款资金管理、预决算公开两项单项考核指标分别居全省第一、二位。2019年度,在财政部对全国1862个县(县级市)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中,我市平均得分排名全省第1位,比2018年更进一步,其中信宜市排名全省第2位、全国第34位,高州市排名全省第6位、全国第88位,化州市排名全省第15位、全国第241位,我市县级财政管理走在全省前列。

  (一)坚持“两个优先”原则,全力做好“三保”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财政预算支出管理,落实“三保”保障政策要求,坚持“两个优先”原则,即坚持把“三保”放在本级财政支出的优先位置,坚持把国家和省定标准放在“三保”支出的优先位置,优化支出结构,合理调拨国库资金,优先保障“三保”支出。一是及时足额发放行政、参公及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113.26亿元,全市各级各地均未发生拖欠情况。二是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基本运转经费需求,同时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全市压减7.17亿元,压幅超过10%;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全市压减0.11亿元,压幅超过5%。三是全力保障民生政策落地落实,全市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民生类支出完成379.72亿元(其中市级支出62.90亿元),占一般公共支出的83.0%,同比增长6.6%,各项民生事业得到有力保障;全市拨付省十件民生实事市县配套资金18.3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1.17%,每月支出进度均位居全省前列,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强实体,抓产业,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贯彻落实许志晖书记在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上提出树立大抓产业鲜明导向的要求,以重大产业和重点项目建设为抓手,支持产业、科技、交通、城建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优化营商环境,积极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打造沿海经济带上新的增长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全力以赴做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并大力支持、全市人民关心关注、事关我市经济产业发展的重大产业氢能产业项目资金筹措工作,成功争取到省财政补助资金10亿元,累计筹集资金41.15亿元,支持加快推进以丙烷脱氢项目为龙头的绿色化工和氢能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打造千亿产业集群。二是加大科技和产业投入,支持“六大主导产业”发展。财政投入科技和产业资金5.25亿元,支持产业技术研发、技术创新改造、科技成果转化运用;支持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进一步完善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加快项目落地建成投产。出资1亿元设立创新创业基金,撬动社会资金1亿元,支持创新创业,扶持产业发展。三是持续加大交通基础设施投入,财政完成交通运输支出13.63亿元。茂名火车站南站房建成投用;茂名博贺新港区正式开港;博贺湾大桥建成通车;市区大园路及大园桥、茂化快线东沿线基本贯通,一大批重大交通路网和交通节点项目相继建成,我市交通短板逐步补强。四是推进城区扩容提质,财政投入城乡社区资金161.77亿元(含政府债券和政府性基金),“四城同创”扎实推进,集中力量支持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文明城市。完善市区路网、市政设施、绿化美化,新建改建垃圾处理设施和城市公厕,实施水侵黑点改造工程,升级改造公园和广场。争取及筹措独立工矿区(茂名露天矿)项目资金;推进共青河新城规划建设和征地工作;高位推进南海旅游岛综合开发。五是大抓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举办沿海经济带发展大会、北京世园会·茂名投资推介会等高规格招商会,安排招商引资、外贸发展、旅游发展、金融机构奖励、名牌和商品品牌奖励金等专项资金2400多万元。支持放管服改革,安排专项资金3500多万元,推进茂名市网上办事大厅暨“茂名通”网上政务服务平台、12345政府热线等系统建设,加快“数字政府”改革规划建设,创建国家级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三)打赢打好“三大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一是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坚持目标不移、靶向不变,积极落实政府投入的主体和主导作用,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切实管好用好扶贫资金。我市筹集到位扶贫开发专项资金17.07亿元,全力做好精准扶贫工作,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确保如期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二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完成节能环保支出17.35亿元,增长62.8%,是支出增幅最大的行业。扎实推进蓝天保卫战,财政累计筹集资金25.89亿元,推进茂名石化炼油厂卫生防护距离搬迁安置工作,市区空气质量稳居全省前列,为茂名增添“茂名蓝”的魅力新名片;落实到位资金0.5亿元,购置两批公交新能源汽车共161辆,支持节能减排绿色发展。扎实推进碧水保卫战,落实到位资金1.20亿元,实施彭村湖清淤工程、城区及周边河沟清淤工程,城区黑臭水体治理,支持推进河(湖)长制建设和中小河流整治工作,小东江在全省9个攻坚V类国考断面中水质排名第一。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落实到位资金0.45亿元,推进市区垃圾分类、清运及处理工作;加快推进粤西循环经济示范中心、化州绿能环保发电、电白绿能环保发电等项目建设。三是打好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攻坚战,扎实推进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化解工作。及时统筹资金落实政府债券还本付息工作,研究制定茂名市存量隐性债务化解实施方案,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截至2019年12月底,全市完成化解39.44亿元,完成2019年度化解计划的159.42%。全市政府债务余额为279.38亿元,控制在省批准的债务限额320.07亿元以内。根据财政部和省财政厅核定,我市政府债务风险各项指标均控制在警戒线以下,并处于较低水平,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四)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城乡区域融合发展

  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扩大农业优势,促进乡村振兴发展,推动城乡区域融合发展,全市完成农林水支出36.98亿元、市级对县级补助支出19.45亿元。一是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提档升级,投入资金5.05亿元,以村容村貌改善、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和农村厕所革命为重点,全域铺开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推进“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建成信宜毛家村、高州桥头村、化州湖艳村等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61个。二是做好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工作,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整合涉农资金24.89亿元,分为农业生产发展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类、生态林业建设类、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五大类,统筹资金支持农业农村发展,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荔枝国家农业产业园全部开工建设;创建1个国家级、6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争取到国家和省级财政资金4亿元,涵盖荔枝、龙眼、化橘红、罗非鱼、沉香、三华李等特色农业产业,为农业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新动能新活力。四是加快推进国家田园综合体试点建设。“好心湖畔”“大唐荔乡”两个国家田园综合体试点完成首期建设,争取到国家和省财政资金2.5亿元,着力打造三产融合发展的典范。五是财政拨付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及巨灾保险保费0.65亿元,创新农业保险模式,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六是市级财政足额保障各区(县级市)各项民生政策配套资金、重点项目建设补助、全市所有镇基层政权运转补助,合计19.45亿元,推动城乡区域融合发展。

  (五)精准发力,补齐短板,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核心要义所在,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持续加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好惠企利民。一是促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始终坚持把教育放在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位置,全年完成教育支出132.5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9%,是政府财政投入最大的民生事业。全面保障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加快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支持“两本四专”高等教育发展,增强高素质人才培养能力。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力度,帮助市属职业技工院校缓解经费困难。建立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加大城区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增加学前教育公办学位供给。二是加大力度做好稳就业保民生,完成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8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1%。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市级投入就业创业专项资金0.2亿元,专项用于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33.17亿元,确保社保待遇正常发放。加大低保、特困、五保、孤儿、困难残疾人经费保障力度。做好困难企业军转干部、退役士兵安置、驻茂部队补助等各项拥军优属工作。三是补齐基层医疗卫生短板,推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完成卫生健康支出58.02亿元。落实城乡医疗保险市级配套资金1.8亿元,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从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住院保险比例平均提高5-10个百分点。落实市级配套资金0.51亿元,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争取到省财政2018-2020年每年补助1亿元、三年累计3亿元,支持市人民医院建设“登峰计划”高水平医院;安排市人民医院水东湾院区、中医院搬迁扩建、妇幼保健院贷款财政贴息和市(区)级远程医疗中心建设项目资金共0.35亿元,支持提升医疗水平。推动县级公立医院升级和村级卫生站规范化建设,健全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四是加快发展文化体育事业,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完成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79亿元,超额完成省下达11亿元的支出任务。支持群众文化活动,补助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免费开放。2019年前三季度(全年进度不通报)全市人均公共文化财政支出进度80.6%,排名全省第2位,是完成序时进度的4个地级市之一。五是加强公共安全投入,增强人民安全感,完成公共安全支出18.80亿元。大力支持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增加辅警投入,安排警务区专项经费。扎实推进全民禁毒工程,提升公安科技信息化水平。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支持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援助等工作。六是推动完善基本住房保障体系,完成住房保障支出13.17亿元。其中,投入超2亿元,加快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完善公租房基础配套设施建设。

  三、落实市人大决议和监督工作的有关情况

  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和批准了我市2019年预算草案,同时对财政收支管理、资金使用绩效管理、民生和重点项目保障、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和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建设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市政府和财政部门高度重视,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为契机,制定了《关于深化市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及一系列配套改革文件,深入推进预算管理标准化建设,为财政打好“铁算盘”提供制度支撑,将人大决议要求和监督工作落到了实处。

  (一)积极配合市人大推行预算联网监督。为了适应人大预算监督工作新需要和信息化、大数据时代的新要求,为了进一步促进科学理财,接受民主监督和依法行政,打造政府财政预算支出的“透明钱柜”,市本级新的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一期已于2017年5月完成升级并上线使用,市级及区、县级市均已建立起标准统一的人大与本级财政预算联网监督平台。系统建立了全覆盖的政府预决算管理框架,包括了预决算查询、联网监督、代表服务、政策法规等业务板块,为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开展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提供现代化、智能化、信息化的技术支持和服务。我市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以茂名市财政信息大平台为基础开发,整合有关数据资源,实现了全口径全过程全方位联网,监督业务数据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根据安排,我市被列为省人大联网监督试点,为支持和完善系统建设,在2019年市级财政预算中专门安排135万元用于预算联网监督二期平台建设及维护。

  (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理顺发展体制机制。推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深化落地,充分发挥其在财政预算管理中的核心关键作用。树立“先谋事、再排钱”管财理念,进一步完善财政项目库管理,凡是未纳入项目库的不安排预算资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措施的通知》(茂财绩〔2019〕18号)和《茂名市财政局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茂财办函〔2019〕50号),结合省财政厅指标库构建了本地区共性绩效指标框架,将绩效指标融入到绩效目标申报和项目库管理流程;扩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范围,全市纳入绩效评价的重点支出项目总金额超14亿元,其中重点评价扶贫专项资金;各级财政部门组织本级业务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并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复核,并要求各部门(单位)将自评结果自行公开,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深化国库支付制度改革,简化支付流程,提高预算执行效率。优化拨款申请、政府采购、资产处置等业务审批流程,实行电子化在线审批。完善财政投资审核工作程序,进一步提高审核工作效率。加强财政监督检查,重点对财政专项资金、“三公”经费等进行监督。

  (三)优化支出结构,保障基本民生和重点领域。通过压一般、保重点,优化财政资金配置。面对今年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情况,坚持量入为出,更加注重优化支出结构。坚持“以收定支、量力而行”原则,严控超财力出台增支政策。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让企业和老百姓过好日子”思想,坚持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原则,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切实做好“三保”保障,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集中财力投入到脱贫攻坚、污染防治、教育事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卫生健康、乡村振兴、交通道路、城建设施等与人民群众利益、感受密切相关的项目上。

  (四)加强盘活闲置资产,规范管理政府债务。认真学习贯彻《中共茂名市委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茂发〔2019〕4号)有关要求,2019年,市府办联同市财政部门对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的闲置资产、股权及未经财政部门审批的出租出借资产情况开展了两轮摸底清查,并提出具体处置建议,进一步盘整盘活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提高使用效益和实现保值增值。按照《预算法》和上级有关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文件要求,规范政府性债务预算管理,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规模控制,严格限定政府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在年度预算报告中向两会报告债务总体情况,报告向社会公开;当年度新增政府性债务,及时报人大调整增加预算,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

  今年以来,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对我市的财政运行也造成了非常大的困难。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提质增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对冲疫情影响,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我市打造沿海经济带新增长极的关键之年,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强化疫情防控资金保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认真做好财政收、支、管各项工作,为加快建设产业实力雄厚的现代化滨海城市,打造沿海经济带新增长极,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出财政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1.茂名市2019年市级决算草案报告附表

  2.滨海新区财政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3.高新区财政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4.水东湾新城财政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附件1:

  茂名市2019年市级决算草案报告附表

  目录

  一、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总表

  二、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

  三、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四、市级部门预算收支决算表

  五、市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总表

  六、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表

  七、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八、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表

  九、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表

茂名市2019年市级决算草案报告附表 (定稿)(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