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表时间:    2022-01-28 17:01:48 作者:    来源:    本网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茂名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

一、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据快报数据,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148.4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9%,增长4%。其中,税收收入83亿元,增长11.8%;非税收入65.41亿元,下降4.4%(详见附表1-1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0.15亿元,完成预算的102.5%增长2.2%。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民生类支出405.77亿元,同比增支12.74亿元,增长3.2%,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2.8%。(详见附表1-2

据初步核算(下同),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债务收入、上年结余等,总收入为545.37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上解上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结转下年支出等,总支出545.37亿元,收支平衡。

2.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68.29亿元,完成预算的100.1%,增长2.1%。税收收入33.05亿元,增长6.7%;非税收入35.24亿元,下降1.9%,其中涉及个人和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下降16.5%。(详见附表1-3

——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1.86亿元,完成预算的110.9%,增长21.9%。(详见附表1-4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债务转贷收入、上年结余等,总收入150.24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加上上解上级支出、补助区(县级市)支出、债务还本支出、结转下年支出等,总支出150.24亿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100.90亿元,完成预算92.5%,下降5.3%,主要是受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影响,土地交易低迷导致县级土地出让金短收;加上上级补助、专项债务收入、上年结余等,总收入为266.23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192.06亿元(含专项债券支出),完成预算的104.3%,增长5.8%,加上专项债务还本支出、结转下年支出等,总支出为266.23亿元,收支平衡。(详见附表1-5

2.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33.09亿元,完成预算的110.6%,增长7.6%;加上上级补助、政府专项债券、上年结余等,总收入为74.05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45.30亿元,完成预算的152.1%,下降7.8%,主要是去年中央超常规政策退出(减少抗疫特别国债支出6亿元),加上专项债务还本支出、结转下年支出等,总支出为74.05亿元,收支平衡。(详见附表1-6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12501万元,完成预算的122.3%,主要为国有企业上缴利润、股利股息等收入,加上上级补助、上年结余等,总收入为14515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7494万元,完成预算的102.1%,加上调出资金、结转下年支出等,总支出14515万元,收支平衡。(详见附表1-7

2.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293万元,完成预算的188.3%,主要是国有企业上缴利润收入,加上上级补助等收入,总收入为5414万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309万元,加上结转下年支出等,总支出5414万元,收支平衡。(详见附表1-8

(四)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51.29亿元,完成预算的110.3%;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53.66亿元,完成预算的115.1%。全市社保基金预算当年结余-2.37亿元(主要原因是支付全市人民接种新冠肺炎疫苗费用8.83亿元),历年滚存结余176.86亿元。(详见附表1-9

2.市级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26.74亿元,完成预算的126.8%;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27.71亿元,完成预算的130.7%。市级社保基金预算当年结余-0.97亿元(主要原因是支付全市人民接种新冠肺炎疫苗费用8.83亿元),历年滚存结余130.01亿元。(详见附表1-10

(五)转移支付补助管理使用情况

据初步统计,2021年全市共收到上级转移支付补助330.32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31.72亿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98.60亿元。上级财力性补助及专项补助有力弥补我市收支缺口,我市各级统筹用于“三保”保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支持科技创新及产业发展、支持落实“六稳”“六保”各项工作。我市各级严格按照各项民生政策配套要求,落实本级应负担比例的资金,并坚持优先保障民生政策落地落实。

(六)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1.政府债务余额情况。根据初步测算,2021年全市政府债务余额550.6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05.40亿元,专项债券余额345.20亿元。按级次分,市级(含经济功能区)债务余额310.11亿元,区、县级债务余额240.49亿元。

2.政府债务限额情况。根据初步测算,2021年我市政府债务限额为551.8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06.44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45.36亿元。其中,市级(含经济功能区)310.13亿元,区、县级债务限额241.67亿元。我市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限额以内,符合中央和省债务管理规定。

3.债务风险情况。根据初步测算,2021年末我市债务率为86.32%,处于绿色等级(质量最好等级),我市政府债务风险各项指标均控制在警戒线以下,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七)2021年财政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全力以赴抓好财政收支管,确保财政稳健运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抓好财政收支管理工作部署,全力支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一是依法组织财税收入,在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财政收入清单化管理机制,大力盘活政府存量资产,不断提升财政统筹保障能力,全市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8.4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9%,增长4%二是保持财政支出规模,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和民生事业高质量发展,全市实现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82.20亿元,增长3.2%三是切实兜牢“三保”(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底线,五个区(县级市)均建立“三保”资金专户管理制度,县级“三保”预算执行率达100.7%,全市各地均未发生“三保”未保障到位的问题。

2.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落实减税降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2018年以来全市累计实现减税降费超过110亿元(预计2021年新增减税降费超过12亿元),以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利益的“加法”和经济发展动力的“乘法”,让企业和群众切身体会国家政策红利。二是争取更大规模新增债券资金,有力推动我市重点领域建设。今年全市争取到新增债券资金112亿元,资金规模再创新高,主要投向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市政和交通运输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污染防治、乡村振兴、教育发展、医疗卫生基础设施补短板等重点领域,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充分发挥债券资金效益,有力保障一批国家、省、市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三是管好用好直达资金,直接惠企利民。不断完善资金直达基层直达民生机制,实现零停留审核拨付、资金全流程监管,确保直达资金112.29亿元第一时间全部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惠及各类市场主体1325家,受益群众3500万人次,解民生之需,助企业纾困,让更多的“真金白银”用于增就业、促消费、扩内需,实现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互为促进的良性循环,为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茂名市直达资金支出进度排全省第4位。四是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用好财政收入增量,盘活存量资源资产,用好用足上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和新增债券资金,保持财政支出强度。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合计支出682.20亿元,同比增支20.96亿元,集中财力落实国家、省和市重大战略任务,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和民生事业发展,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稳健发展。

3.推动产业升级发展,加快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产业强市战略部署,强化财政政策、资金保障,推动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支持产业园区扩容增效力度不减,投入18.10亿元加快完善绿色化工和氢能产业园、茂名国家高新区化工园、南方国际汽车产业园和各地产业转移工业园等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支持科技自立自强,加大对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推动优化和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完成科学技术支出3.40亿元,同比增长37%,支持产业技术研发、技术创新改造、科技成果转化运用;累计投入超过2.80亿元推动岭南现代农业科学与技术广东省实验室茂名分中心建设。三是支持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完成商业服务业和金融支出合计1.37亿元,努力推动实体经济稳定增长。四是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完成交通运输支出21.22亿元,同比增长16.2%。筹集8.80亿元支持滨海旅游公路茂名先行段建设,筹资40亿元建设疏港铁路,为我市中联南拓东进、向海而兴、融湾建带,打造沿海经济带上的新增长极改善交通条件。拨付综合客运枢纽一二期工程资金1.50亿元,安排深茂铁路再融资债券4.01亿元,拨付广湛铁路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款3亿元。

4.支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力打造乡村振兴“茂名样板”。保持农业发展优势,全力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完成农林水支出48.47亿元,同比增长10.1%一是深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2019年以来争取到省级涉农资金75.52亿元(其中202123.84亿元),投向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安全饮用水、农村厕所革命、四好农村路建设等领域,建成了一批如“锦江画廊”、“西江画廊”、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田园综合体、大唐荔乡等示范工程、民生工程,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力推动了我市乡村振兴发展。2021年茂名市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金额排行全省第2位。二是持续推进乡村产业发展,通过积极争取上级财政专项资金、统筹我市市县财政资金、引入社会资本等方式,累计筹集到位13.60亿元,大力支持荔枝、化橘红、三华李、罗非鱼、香蕉、沉香等特色优势农业产业集聚发展,形成“6+10”现代农业新格局。三是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投入财政资金4.42亿元支持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四是加大力度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36亿元支持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给全市160万农村人口家家用上安全饮用自来水。累计投入6.30亿元支持滨海新区供水工程,吉达港支线全长6.82公里,已实现通水。五是充分发挥农业保险防灾减损、保障农户受灾稳收功能,累计为174.19万农户提供94.56亿元的风险保障,理赔金额3.19亿元,茂名市农业保险深度排全省第2位,茂名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在广东省农业保险工作小组会议暨全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推进会上作经验介绍。

5.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持续提升城市品质。一是争取到中央及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补助2.60亿元,实施小东江流域彭村湖生态修复工程,电白区入海排污口综合整治和寨头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维补助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环保督察通报问题整改。二是落实生态保护区财政补偿转移支付资金4.28亿元,持续加大对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省级以上禁止开发区及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等生态功能重要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三是坚持生态优先,打好蓝天碧水绿地保卫战,完成节能环保支出和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7.27亿元。安排垃圾焚烧处理费2600万元,每年安排高州水库环保专项资金1500万元,水生态环境大幅改善。市级安排1.66亿元支持第一水质净化厂扩容提标,安排6650万元保障该厂持续运行净化污水达标排放。加大财政投入,引水改善露天矿湖水生态环境,加强绿植养护,打造环境优美露天矿生态公园。三是加快城市扩容提质,完成城乡社区和市政基础设施支出103.53亿元。全力支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加快祥和、荔红等11个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度居全省前列。加快市政道路建设和改造,大园二路、保利东湾东侧街坊路建成通车,茂南大道改扩建工程建成通车,甲子大道、东粤路、官山七路、双山八路推进建设,逐步完善茂东片区和站南片区的城市基础设施。拓展绿色公共空间,推进铁路文化公园、好心绿道二期工程建设。在城市重要节点种植莳花,营造枝繁叶茂花艳的绿化景观。四是落实财政资金保障,全力支持做好城市规划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土地收储,优化城市发展空间。支持共青河建设发展。

6.兜住兜牢民生底线,持续保障改善民生。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2021年全市财政民生支出405.77亿元,同比增支12.7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2.8%。拨付省十件民生实事市县级配套资金9.9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36.42%,支出进度居全省前列。一是落实教育经费支出“两个只增不减”,推动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全市教育支出135.29亿元,在校学生人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7714.66元,两个数据均实现增长。落实“两个不低于或高于”政策,提高教师队伍能力素质,全市累计投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经费1.33亿元,占全市教师工资总额的2%,督促各学校将公用经费预算总额10%安排用于教师培训。投入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7627万元,增长20%,累计安排6184.50万元支持茂名市第三幼儿园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统筹各级财政资金21.40亿元,全面改善我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市财政近年累计投入52.95亿元支持“两本四专”高等教育建设。落实中职教育免学费补助和教育助学金政策,各级财政补助资金2.40亿元,受助5.8万人次。足额保障教师工资待遇和教研能力提升经费。二是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持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完成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96亿元。用好用足各级财政就业创业补助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支持解决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人群就业,支持高质量推进“广东技工”、“粤菜师傅”、“南粤家政”三大工程。加大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力度,稳步提高全市25.64万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水平,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提高到180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到580元,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支持养老事业发展。做好双拥工作,落实优抚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三是加强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完成卫生健康支出60.66亿元。全市各级累计投入超过1.20亿元支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全民免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费用保障工作。不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79元。加快医疗卫生基础设施补短板,统筹各级财政专项资金和新增债券资金等,累计筹集6.20亿元支持市人民医院应急大楼建设、市中医院新院区建设和市第三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茂名市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受到省通报表扬。四是加强基本住房保障,完成住房保障支出15.81亿元,筹集到位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资金1.90亿元。五是管好用好社会保险基金,完成各险种的征收任务,及时足额发放退休人员退休费和支持参保人员医疗费,兜牢老有所养、病可医治的底线。

7.加大基层党建和社会事业投入支持建设共治共享社会格局一是加大对县级补助力度,足额安排中央、省、市的各项民生政策市级配套资金、基层运转补助和县级财力补助等共计15.50亿元,有力保障基层运转。每年从基层政权运转经费中安排1100万元专项用于基层党建工作。二是拨付基层组织保障经费市级资金2.62亿元,其中村(社区)“两委”干部补贴1.58亿元,村(社区)“两委”干部补贴标准提高至人均每月3200元;村党组织书记人均年绩效奖励6400元;村(社区)办公经费6264万元,村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3758万元。拨付2021年市县镇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工作经费、党代表活动经费、党内关爱互助金522万元,拨付两新组织党建经费市级资金556万元。安排候任村干部补助1590万元。拨付正常离任村干部补助资金5990万元。三是加大力度支持文体事业繁荣发展,完成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39亿元。全力支持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持续支持打造好心文化品牌,支持筹备省运会,推动全市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支持文物保护及红色革命基地保护利用。四是安排公共安全支出19.42亿元,保障公安人均办公经费达标,支持公安装备改进,支持“智慧新警务”建设,保障民警执勤津贴和辅警工勤人员工资待遇发放。安排专项资金扎实推进全民禁毒工程,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支持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8.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体制。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精神,不断完善改革配套文件,持续深入推进改革。出台《茂名市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评审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健全绩效评审机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及精准度;出台《茂名市市级预算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通用标准)》,全面推进预算编制标准化建设,健全预算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印发《茂名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二是持续推进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探索建立新增重大政策预算安排资金事前绩效评估机制,稳步推进重点资金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运行情况事中“双监控”工作,加强重大项目支出事后绩效评价,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茂名市2020年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工作受到省通报表扬,全省57个县中信宜市、化州市分别排全省第314位,进入全国前200名。茂名市2021年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工作继续受到省通报表扬,信宜市、高州市分别排名全省第320位。三是成功上线“数字财政”系统,实现管财理财信息化全省、全市一盘棋,为茂名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提高财政管理现代化提供技术平台支撑,形成全市财政管理有载体、财政监管有抓手、财政决策有支撑工作格局,做好以“政”领“财”,以“财”辅“政”,保障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更好地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9.加强财政资金控管,确保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一是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把勤俭节约作为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和会议经费,严禁楼堂馆所、政绩工程建设。二是印发《茂名市财政局直达资金常态化管理内部操作规程(试行)》,进一步细化直达资金项目管理、分配管理、资金调拨、使用管理、监控系统管理等具体要求。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卡使用和现金管理的通知》,提高公务卡使用率,减少现金支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四是进一步加强涉企和个人财政补贴(补助)资金管理,开展市县两级预算单位“白条账”、公务卡和现金管理专项治理,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五是完善财政投资评审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提高评审效率和质量,2021年市级审核完成3678个项目,送审总造价约287.79亿元,核减总金额约25.16亿元,核减率8.7%

10.以党的建设统领财政各项工作,不断提升政治能力和理财水平。一是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对党绝对忠诚,准确把握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深刻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地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到财政工作方方面面,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二是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积极落实财政“我为群众办实事”五项民生实事资金,切实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三是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加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毫不松懈纠治“四风”,完善财政重点领域监督和财政内部控制机制,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推进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财政部门党的建设工作质量。四是贯彻落实省市财政管理专题工作会议精神,提升科学统筹财政资源能力水平,更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1年,市财政局高质量完成牵头办理的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事项5项、督办批示件89件,60项重点工作提交市委市政府审议,29项工作受到省通报表扬、3项工作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农业保险、财政管理工作绩效、省十件民生实事市县配套资金支出进度、盘活存量资金管理、国库库款管理、财政会计决算报告等多项工作在全省名列前茅,连续多年在市绩效考核中名列前茅。

2021年,我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但也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我市大的税源少、税基弱,财税收入受经济环境、政策等因素影响大,财税增收乏力;二是我市人口基数大,“三保”保障及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越来越大,财政收支矛盾愈加突出;三是部分预算单位未能落实预算编制、执行主体责任,项目前期工作不够扎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进度慢、使用效益有待提高。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采取更加积极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2年预算草案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是我市打造沿海经济带上的新增长极重要一年,做好今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意义重大。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政”领“财”,科学研判2022年财政收支形势,合理编制财政预算,系统谋划财政工作,为国家、省和市的重大战略任务提供坚实财力保障。从财政收入看:一方面,随着疫情防控成效不断巩固,经济基本面持续向好,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我市积极融入“双区”和两个合作区发展为经济税源高质量发展提供新的支撑,加上近几年国家持续实施精准、可持续的积极财政政策(减税降费、增发政府债券等)效果进一步显现,经济活力大幅增强,为我市财政收入增长提供有利基础。另一方面,国内外形势依然复杂严峻,经济出现新的下行压力,国家持续实施新的减税降费措施影响我市财政收入;加上为支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近几年全市各级加大力度盘活存量资源资产组织非税收入,随着这些一次性收入来源渠道萎缩,财政收入增长压力加大。我市财政收入将持续保持中低速增长态势。从财政支出看:我市人口基数大,按标准计算维持运转和各项民生补助资金(含人员工资福利和单位运转项目经费)占可用财力超过8成,随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直接与人民生活相关的保障事项支出不断扩面提标,其支出占比还持续加大;进入“十四五”时期,我市产业发展、城乡发展、生态环保、融湾强带、民生社会等重点领域、重大项目都需要加大投入,要保证财政支出强度。2022年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财政工作仍然面临较多困难挑战,科学合理编制好2022年财政预算,对于做好财政工作、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

编制2022年预算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抓住融入“双区”和两个合作区建设发展机遇,坚持向海而兴、融湾强带,深入贯彻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和市委 “1+4+6”工作布局,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着力促进共同富裕。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注重精准、可持续,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证财政支出强度,集中财力保障国家、省和市重大战略任务;坚持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加快建立现代财税体制,为我市向海而兴发展提供坚实财政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贯彻上述指导思想,2022年财政预算安排必须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加强统筹保重点、勤俭节约保民生、加大力度保基层、提质增效保发展、尽力而为和量力而行等原则。

根据预算法等规定,现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四本预算的编制情况,具体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编制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编制情况(代编预算)

根据2022年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原则,综合考虑我市经济形势,国家实施新的减税降费政策、能耗“双控”政策和房地产调控政策等因素影响,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为151.46亿元,增长3%。加上上级补助收入、调入资金等,总收入为550.17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为492.69亿元,增长3%,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保证财政支出强度,保障经济社会大局稳定发展。加上上解上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总支出550.17亿元,收支平衡。(详见附表2-1,2-2

2.市级一般公共预算编制情况

2022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为70.26亿元,增长3%。其中税收收入计划为34.02亿元,增长3%;非税收入计划为36.24亿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区县上解收入、债务转贷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资金等,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138.18亿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22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安排94.05亿元(含专项补助区县支出13.77亿元),加上上解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固定补助区(县级市)财政、政府债务还本支出等,总支出为138.18亿元。(详见附表2-32-4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情况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情况(代编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为106.19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专项债务转贷收入等,总收入132.48亿元。相应安排总支出132.48亿元,收支平衡。(详见附表2-5

2.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情况

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计划为35.62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和专项债务转贷收入等,总收入43.77亿元。相应安排总支出43.77亿元,收支平衡。(详见附表2-62-6-1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情况

1.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情况(代编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计划为12359万元,主要是利润收入、股权和股息收入、产权转让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和上年结余,总收入15900万元。支出计划为10255万元,主要用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国企企业资本金注入和其他支出。加上调出资金5645万元用于加大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总支出为15900万元,收支平衡。(详见附表2-7

2.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情况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计划为2350万元,主要是企业利润收入和股利、股息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和上年结余,总收入4921万元。安排支出2350万元,主要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加上补助下级支出和调出资金1981万元用于加大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总支出4921万元,收支平衡。(详见附表2-82-8-1

(四)社保基金预算编制情况

1.全市社保基金预算收支编制情况(代编预算)

全市社保基金预算收入计划为267.49亿元,其中社保费收入121.87亿元、各级财政补贴收入66.20亿元、上级补助入75.33亿元、利息收入2.12亿元、转移收入1.97亿元等。

全市社保基金预算支出计划为263.47亿元,其中社保待遇支出203.64亿元、上解上级支出57.11亿元、转移支出1.37亿元、其他支出1.35亿元。

收支相抵,预计2022年当年收支结余4.02亿元,历年滚存结余145.49亿元。(详见附表2-9

2.市级社保基金预算编制情况

市级社保基金预算收入计划为239.72亿元,其中社保费收入100.58亿元、各级财政补贴收入61.02亿元、上级补助收入74.76亿元、利息收入2亿元、转移收入1.16亿元和其他收入0.20亿元。

市级社保基金预算支出计划为235.72亿元,其中社保待遇支出176.39亿元、上解上级支出56.73亿元、转移支出1.34亿元、其他支出1.26亿元。

收支相抵,预计2021年当年收支结余4亿元,历年滚存134.55亿元。(详见附表2-5

(五)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情况

根据预算法等有关规定,2022年市级财政将目前为止收到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全额列入预算,总额为40.07亿元,其中税收返还4.62亿元,提前下达一般性转移支付3.60亿元,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31.85亿元,主要是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等民生政策转移支付资金。

(六)市级预算重点支出安排情况

2022年市财政部门将进一步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用好财政收入增量,盘活存量资源资产,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切实增强财力保障;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政策统筹,集中财力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兜牢民生底线,保障基层运转,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树牢底线思维,优先足额保障“三保”支出。严格按照省关于“三保”预算编制要求,坚持把“三保”放在县级财政支出的优先位置,坚持把国家和省定标准放在“三保”支出优先位置,加强财力统筹,优先足额编列“三保”支出。一是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保基本民生”。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基本民生支出清单安排市级配套资金11.69亿元,兜牢兜实基本民生底线。严禁违规出台刚性支出扩面提标政策。二是及时足额“保工资”。按照中央、省和市政策标准足额安排行政参公人员、教师、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定额安排其他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津补贴,并及时足额发放。三是坚持勤俭节约“保运转”。坚决落实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要求,严控新增一般性项目支出,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从严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经费、专项业务费和履行部门职责的项目支出经费,确保机关和事业单位正常运转。

2.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发展,助推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财税收入组织管理,坚决不收“过头税费”,不折不扣落实国家新的减税降费政策,为企业和个人等市场主体送“红包”,切实减轻实体经济负担,促进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二是支持创新驱动发展,安排科技专项资金6000万元,推动我市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科技孵化育成体系建设、科技服务能力体系建设等,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安排2500万元推进“安可工程”。三是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安排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资金共1.30亿元,支持茂名石化乙烯提质改造,支持企业技改,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促进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着力融入和服务“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四是支持建设人才聚集高地,安排人才资源专项资金4000万元和实施“扬帆计划”专项资金2000万元,落实人才资源待遇保障,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办好“人才活动周”。五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安排招商引资专项资金、促进外经贸发展及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金融机构奖励资金共1080万元;支持深化“放管服”改革,安排1334万元支持“一门式”公共服务实体大厅高效运行及12345政务服务热线扩容升级优化;安排1327万元专项资金,支持政务外网延伸覆盖市县镇村四级。

3.加大投入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融入“双区”发展。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发行专项债券、统筹上级补助资金和本级财力,全力支持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一是安排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400万元,支持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做细做实项目前期工作。二是安排交通运输相关支出15.85亿元,支持构建外联内畅交通格局。统筹安排10亿元,推进东环大道、复兴大道西延线建设和茂名大道快速化改造。安排湛江西至北京西、深圳北动车组列车运营专项经费补贴1820万元。同时,积极筹集资金打通城区内“断头路”、逐步打通城市“堵点”。三是安排城市建设发展支出12.58亿元,加大投入品质城市建设。安排城市维护建设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共4.80亿元,保障公共设施、公园广场、城市绿化建设维护资金,加大消防安全保障、公共交通运行投入力度。同时,积极谋划申报专项债券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四是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安排4329万元,支持做优国土空间规划方案和城市规划编制工作。保障充裕资金开展土地征拆收储,拉大城市空间格局。五是加强水利设施建设。安排2.57亿元,加快城区管网建设、水质净化厂扩建、农村污水治理,支持抓好中小河流治理,安排奖补资金支持各区县完成村村通自来水工作,以及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六是安排7000万元经费支持共青河新城建设规划及建设;安排500万元支持市民公园升级改造。

4.支持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深入落实中央、省和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着力完善财政支持乡村振兴政策,争取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资金,积极储备申报债券资金,落实土地出让收益优先支持乡村振兴机制,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扎实开展。一是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安排3.40亿元,落实村(社区)“两委”干部待遇补贴和候任村(社区)“两委”干部待遇补贴,保障行政村、社区办公经费和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凝聚乡村振兴人才力量,增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力,以党建带群建促乡村振兴发展。安排364万元支持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二是安排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专项资金7560万元,重点用于支持全市101个镇(街道)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发展富民兴村产业、提升镇村公共基础设施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三是优化村容村貌。安排6538万元,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保洁行动、农村公路养护和农村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四是支持富民兴村产业发展,安排农业农村项目统筹整合专项资金3000万元,统筹支持举办2022年中国荔枝产业大会,支持和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等,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五是保障农业、粮食安全,筹集各级财政资金1.60亿元,安排粮食储备风险金、食盐储备和冻猪肉储备经费,支持粮食安全生产;安排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巨灾保险保费4550万元,为农业种植业、养殖业等投保。

5.聚焦绿色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茂名。一是扎实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安排2亿元用于小东江系统综合整治,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补助和债券资金支持,加快完成小东江、水东湾水环境综合治理。二是支持打好蓝天保卫战,安排环保专项资金1200万元,茂名石化炼油厂卫生防护距离搬迁安置资金2亿元、购置新能源公交车经费2885万元。三是支持打好碧水保卫战。安排6300万元,加强高州水库等水资源保护,加强中小河流治理,改善露天矿湖水环境。安排7000万元,用于城乡污水处理,支持抓好水污染治理工作。四是支持打好绿地保卫战。安排5812万元,支持新农村环境保洁治理,支持林业事业发展,加快森林植被恢复,加快推进彭村湖二期人工湿地项目建设。

6.增进人民福祉,用心用情推进民生事业发展。一是确保财政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安排教育支出17.29亿元,支持发展公平且高质量的教育。安排义务教育、普通高中、特殊教育等公用经费和生均经费等市级配套资金0.88亿元,支持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安排中职学校财政生均拨款、中职中技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高职助学金共1.15亿元,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安排0.42亿元,支持茂名市职业技术学院等六所院校高等教育发展。安排0.71亿元中小学教学楼建设资金,支持市新世纪学校艺术楼建设、市十七中东校区新建综合教学楼、市愉园中学新建教学楼建设、市祥和中学新建综合楼建设等。累计安排1.77亿元支持福地小学和茂南第一实验学校建设。安排0.40亿元保障市直学校校舍维修和体育场馆建设。落实“两个不低于”政策,足额保障教师待遇和教研经费,吸引优质教师资源。二是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3亿元,织牢织密社会保障网。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3.66亿元,公职人员职业年金2.40亿元,保障养老待遇正常发放。落实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市级配套资金3.04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市级配套资金1250万元,80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市级配套资金2487万元,低保、五保补助资金785万元,残疾人生活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市级配套资金3648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资金2200万元,各项拥军优属政策市级配套资金3679万元。支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安排市社会福利院综合改革及运行经费2000万元、“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社工薪酬配套资金900万元、养老事业发展资金300万元。三是支持推进健康茂名建设。安排公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0.85亿元。落实城乡医疗保险市级配套资金2.04亿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市级配套资金0.48亿元、出生缺陷综合防控市级配套补助1092万元。安排市创建省级卫生镇奖补经费2600万元(对每个成功创建省级卫生镇奖补经费50万元),支持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安排卫生健康专项经费1050万元、市无偿献血经费500万元。安排4800万元及统筹用好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切实保障新冠疫苗及接种经费、常态化疫情防控经费、市疫情防控集中隔离点建设改造和市后勤保障经费,毫不放松疫情防控。同时,积极争取专项债券支持市人民医院应急大楼、中医院新院区、第三人民医院、疾控中心等医疗卫生补短板项目建设。四是安排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0亿元,支持文体事业繁荣发展。安排2900万元工作经费,支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创文巩卫相关工作。安排宣传及外宣专项资金1850万元,支持做好茂名形象、“好心文化”宣传工作。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900万元,支持滨海旅游规划建设。安排1900万元专项资金补助茂名电视台、茂名日报社等媒体事业发展。支持红色教育基地建设。

7.强党建强基层保安全,推进建设共享共治现代化社会。一是切实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安排3.52亿元,落实市直机关党建工作经费,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二是保障公安安全和法治体系建设,安排公共安全支出6.03亿元,保障公检法系统运行,打造平安茂名、法治茂名。三是加强自然灾害防治救灾能力建设,安排自然灾害抢险救灾专项资金1000万元和茂名市中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经费100万元,同时安排1.80亿元预备费用于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及其他尚未预见的开支。四是加强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安排0.64亿元支持做好三防、安全生产、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管理能力建设。五是加大力度保障基层运转。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从紧编制市级行政运行预算,足额安排对县级的各项基本民生政策配套资金、财力补助和重点领域建设补助等18.52亿元,加大对区县、经济功能区补助力度。六是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足额安排2022年当期市级政府债务还本付息26.82亿元,守住不发生系统性政府债务风险的底线。同时积极谋划申报新增债券,努力争取更多债券资金支持我市重点项目建设。

(七)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市级部门预算由84个预算部门组成,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60亿元,其中基本支出27.75亿元,项目支出6.85亿元。

  1. 完成2022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一)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加强财政部门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财政新实践。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强化理论武装,锤炼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严明政治纪律,将“两个维护”落实到财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运用好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以实际行动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从党的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中汲取智慧和力量,自觉把财政资源的统筹分配、财政工作的贯彻落实放在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中考量谋划,高质量推动财政改革发展。

(二)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依法依规组织财税收入,落实清单化管理要求,盘活政府资源资产,积极向上争取政策资金支持、向内盘活存量资产资金,增强财力保障。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节俭办一切事业,推进财政预算支出标准化体系建设,严控一般性支出,大力压减无效、低效支出。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提高财政支出的精准性、有效性。

(三)保证财政支出强度,提升积极的财政政策效能。准确把握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要求,对接落实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有利于经济稳定发展的政策,政策发力适当靠前。优化支出重点和结构,增强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省、市重点工作财力保障。严格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强化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制造业等市场主体的支持力度,确保减税降费政策红利落地。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纾困帮扶,对接落实好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奖补政策和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策,积极筹集中小企业纾困资金。发挥财政稳投资促消费作用,积极争取和管好用好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保证财政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拉动有效投资。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优化收入分配结构,推动消费持续恢复。严肃财经纪律,有效治理恶意拖欠账款和逃废债行为,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四)加强风险防控,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稳妥有序推进债券发行及管理,足额偿付到期债务本息,确保不发生债务逾期,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对化债不实、新增隐性债务的要严肃问责,完善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严格落实“三保”责任,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继续用好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推动财力向基层倾斜,有效防范基层财政运行风险。严禁违规出台刚性支出扩面提标政策。

(五)突出畅通经济循环,支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财政政策引导和资金保障作用,支持我市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壮大和向海而兴战略部署,支持打造产城融合新园区。优化财政科技经费管理,支持加强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全力支持茂名绿色化工研究院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大力支持“两本四专”等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大力支持交通、水利、能源电力、物流体系建设,促进有效投资,畅通国内大循环。

(六)兜住兜牢民生底线,用心用情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完善公共服务政策制度体系,在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领域精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落实落细稳就业举措,深化“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认真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实施租赁补贴“扩面提标”。持续促进教育公平和质量提升,支持加快公办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加快广东实验中学附属茂名中学等项目建设。全面推进健康茂名行动,实施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三年行动,加快医疗卫生补短板项目建设,实施好养老托育工程。支持实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十大提升工程,加强文化传承,发展体育事业。坚决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线,科学精准应对疫情。坚持生态优先理念,完善生态文明财税支持政策,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稳步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支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促进优化能源结构。提升新型城镇化建设质量,建设宜居宜业的美好城市。 

(七)保障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支持实施“九大攻坚战”行动,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全力支持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加快高标准农田、垦造水田、拆旧复垦,撂荒耕地复耕复种。支持打造乡村振兴示范点,推进滨海乡村旅游带、“精彩100里”和“南粤古道·橘香万里”示范带建设。支持打好农村厕所革命及垃圾、污水治理攻坚战和村内道路硬底化,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支持推进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和新一轮粤桂东西部协作,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八)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增强管财理财能力。制定实施《茂名市2022-2026年财政管理体制》,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财政资源统筹,集中财力办大事,切实增强国家、省和市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推动形成“大财政大预算大资产”格局加强中央、省财政政策对接,统筹用好上级转移支付和本级预算资金。加强跨部门支出政策协调,在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等领域推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经验。实施重点资金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运行情况“双监控”,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资源配置效率。加强财政法治建设,深化财政部门“放管服”改革,实现财政部门权责清单同“三定”规定有机衔接,推进财政管理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建设完善“数字财政”系统,用信息化手段支撑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创新,切实提高财政决策、管理和服务水平。强化国有资产管理,搭建起资产配置、出租使用、资产处置、收益上缴、清查核实从“入口”到“出口”全链条式、横向到边的制度管理体系。

(九)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锻造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深入实施新一轮基层党建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模范机关建设,推动新时代财政部门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持续推动财政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正“四风”问题。突出抓好资金分配、政府采购、投资审核等领域廉政风险防控,自觉接受监督。强化会计质量监督和注册会计师行业建设,提升行业监管水平。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人才引领发展,牢固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指导监督,埋头苦干,勇毅前行,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执着,行百里者半九十的清醒,扎实做好财政收、支、管各项工作,为奋力建设产业实力雄厚的现代化滨海城市,打造沿海经济带上的新增长极贡献财政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茂名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