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市级决算草案的报告
一、市级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1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8.3亿元,完成预算的100.1%,增长2.1%。加上转移性收入等收入后,总收入为195.74亿元。
2021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1.5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5%,增长21.5%,加上转移性支出等支出后,总支出173.92亿元。
收支相抵,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年终结余21.82亿元,全部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安排。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实现预算收支平衡(详见附表一)。
1.收入情况。市级总收入195.74亿元包括:
(1)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8.3亿元,超收0.08亿元,按预算法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其中,税收收入33.06亿元,增长6.7%。各主要项目完成情况如下:增值税14.2亿元,增长15%,主要是重点税源企业茂石化等公司经营较好实现增收;企业所得税2.16亿元,增长10%,主要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涵养税源,企业效益增长;城建税7.75亿元,增长14.8%,主要是增值税增收带动增长;土地增值税1.66亿元,下降16.1%,主要是上年大额一次性清算收入抬高基数;契税2.62亿元,下降11%,主要是上年广泛发动开展一手房契税征缴工作抬高基数。
我市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大力清理盘活政府资源资产,市级非税收入完成35.24亿元,下降1.9%,主要是与市场主体密切相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比减收(详见附表二)。
(2)2021年上级财政补助市级收入62.98亿元(其中包括转拨省财政直管县的33.86亿元,实际上市级收到上级补助收入为29.12亿元),比2020年增加14.31亿元(主要是转拨省财政直管县的收入增加),增长29.4%,主要是省增加对我市的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教育、农林水等领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补助12.7亿元。
2021年中央、省对我市(包含直管县)转移支付344.6亿元,比2020年增加11.36亿元,增长3.4%。其中,一般转移支付280.41亿元,专项转移支付64.19亿元。上级转移支付是我市财政收入重要组成部分,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超过七成。我市各级各部门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支持和保障基层政权运转及基本民生支出,支持打赢打好三大攻坚战、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等。我市财政部门严格执行中央、省、市转移支付管理办法,加强与业务主管部门协调,及时分配和下达资金,并将专项转移支付分配、下达的及时性和支出进度纳入机关绩效考核方案中的财政管理工作考核,督促各部门加快分配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资金效益。
(3)上年结转收入16.47亿元。
(4)省转贷市级政府债务收入21.57亿元。
(5)调入资金12.82亿元,全部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
(6)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89亿元。
2.支出情况。市级总支出173.92亿元包括:
(1)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1.52亿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教育等民生类支出68.97亿元,占比75.4%(详见附表三)。
(2)补助下级支出15.47亿元。
(3)上解上级财政48.39亿元。
(4)债务还本支出16.57亿元。
(5)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08亿元,主要是2021年超收收入。
3.市级部门决算情况
2021年市级部门决算总收入为185.94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2.57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30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7亿元,事业收入45.92亿元,经营收入0.06亿元,其他收入4.61亿元,2020年结转2021年使用34.79亿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64亿元。市级部门决算支出160.93亿元,结余分配0.75亿元,年终结转结余24.27亿元,总支出185.94亿元,收支平衡(详见附表四)。
4.市级预备费使用情况
2021年初安排市级财政预备费支出计划1.8亿元,占一半公共预算支出的1.9%,符合《预算法》规定的预备费设置范围(1%-3%)。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从严控制预算追加事项,除预算执行过程中的特发事件处理及年初难以预见的支出,不得追加安排一般性支出项目,2021年预备费实际支出0.6亿元,剩余1.2亿元统筹用于平衡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1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37.3亿元,加上转移性收入等收入后,总收入为82.63亿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45.33亿元,加上转性支出等支出后,总支出为75.28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7.35亿元,实现收支平衡(详见附表五)。
1.收入情况。市级总收入82.63亿元包括:
(1)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37.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0%,下降9%,主要收入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3.73亿元等(详见附表六)。(2)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61亿元。(3)下级上解收入1.54亿元。(4)上年结余22.02亿元。(5)调入资金1.89亿元。(6)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18.27亿元。
2.支出情况。市级总支出75.28亿元包括:
(1)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45.3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52.07亿元(盘活结转资金支出所致),下降7%,主要支出项目:城乡社区支出37.54亿元等(详见附表七)。(2)上解上级支出1.14亿元。(3)补助下级支出2.06亿元。(4)调出资金12.78亿元。(5)债务还本支出13.97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1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293万元,加上转移性收入等收入,总收入4703万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309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65万元、调出资金408万元,总支出178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921万元,实现收支平衡(详见附表八)。
1.收入情况。市级总收入4703万元包括:
(1)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293万元,完成预算的188.3%,增长92.3%。(2)上级补助收入66万元。(3)上年结转收入344万元。
2.支出情况。市级总支出1782万元包括:
(1)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309万元,完成预算的49.9%,下降30.7%。(2)上解上级支出65万元。(3)调出资金408万元。
(四)社保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1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223.16亿元。市级社保基金预算支出223.22亿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0.06亿元,从历年滚存结余中抵扣后实现平衡。历年滚存结余130.93亿元(详见附表九)。
1.收入情况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23.16亿元,增长56.3%,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00.51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5.32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3.64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5.65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55.12亿元、工伤保险基金1.52亿元、失业保险基金1.40亿元。
2.支出情况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支出223.22亿元,增长55.6%,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06.21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0.20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3.08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60.47亿元、工伤保险基金2.36亿元、失业保险基金0.67亿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1.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限额情况。截至2021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550.5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05.39亿元,专项债务余额345.2亿元。按级次分,市级债务余额(含各经济功能区)310.11亿元,区、县级债务余额240.48亿元。2021年我市政府债务限额为551.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06.44亿元,专项债务限额345.36亿元。按级次分,市级债务限额(含各经济功能区)310.13亿元,区、县级债务限额241.67亿元。我市各级各项债务余额均控制在限额以内,符合中央和省债务管理规定。
2.省下达我市地方政府债券情况。2021年,省财政厅共下达我市地方政府债券203.17亿元,包括新增债券112亿元(一般债券12亿元,专项债券100亿元),再融资债券91.17亿元。
其中,市级债券39.84亿元,包括新增债券9.3亿元(一般债券5亿元,专项债券4.3亿元),再融资债券30.54亿元。
3.地方债券还本付息情况。2021年我市各级财政按照偿债计划,将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列入相应预算体系安排,确保不发生债务逾期风险。2021年,我市偿还新增债券本息共106.11亿元(本金92.28亿元,利息13.83亿元),偿债资金来源一是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本金91.17亿元;二是用财政收入偿还到期债券本息14.94亿元,其中:本金1.11亿元,利息13.83亿元。
其中,市级偿还新增债券本息共36.51亿元(本金30.55亿元,利息5.96亿元),偿债资金来源一是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本金30.55亿元;二是用财政收入偿还到期债券本息5.96亿元,其中:利息5.96亿元。
4.债务风险情况。根据财政部通报结果,2020年全市债务率60.5%,其中市级法定政府债务率(含经济功能区)136%,法定债务率水平处于黄色等级(120%-200%)范围内,一般债务偿债资金保障倍数为1.69倍,专项债务偿债资金保障倍数1.41倍,利息支出率3%,市本级(含经济功能区)法定债务风险列为提示地区。
为化解风险,我市按上级要求制定了《茂名市本级政府债务风险化解方案》,计划用五年时间(2022-2026年)把市级债务风险降至安全区域。具体是2022-2026年市级债务风险保持黄色等级(120%-200%),保持不新增预警地区,2026年将市级债务风险降至安全区域,即法定政府债务风险降至120%以下。
二、财政重点工作执行情况
2021年,市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紧紧围绕省委“1+1+9”工作部署和市委“1+4+6”工作布局,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切实提升财政治理效能,召开了“提高管财理财水平 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专题财政工作会议,为市县长、市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专题培训。在财政部对全国1862个县(县级市)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中,2018年至2021年茂名市平均得分连续四年名列前茅,3个县级市10次进入全省前20名、10次进入全国前200名。
(一)全力抓好财政收支管理,确保财政稳健运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关于抓好财政收支管理工作部署,全力支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一是依法组织财税收入,在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财政收入清单化管理机制,大力盘活政府存量资产,不断提升财政统筹保障能力,全市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8.41亿元,完成预算的100.9%,增长4%。二是保持财政支出规模,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和民生事业高质量发展,全市实现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82.20亿元,增长3.2%。三是切实兜牢“三保”(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底线,五个区(县级市)均建立“三保”资金专户管理制度,县级“三保”预算执行率达101.3%,全市各地均未发生“三保”未保障到位的问题。
(二)发挥积极财政政策效能,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落实减税降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2018年以来全市累计实现减税降费超过110亿元(2021年新增减税降费预计超过12亿元),以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利益的“加法”和经济发展动力的“乘法”,让企业和群众切身体会国家政策红利。二是增发地方政府新增债券,筹集资金推动我市重点领域建设。全市新增债券资金112亿元主要投向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市政和交通运输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污染防治、乡村振兴、教育发展、医疗卫生基础设施补短板等重点领域,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充分发挥债券资金效益,有力保障一批国家、省、市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三是管好用好直达资金,直接惠企利民。不断完善资金直达基层直达民生机制,实现零停留审核拨付、资金全流程监管,确保直达资金112.29亿元第一时间全部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惠及各类市场主体1325家,受益群众3500万人次,解民生之需,助企业纾困。茂名市直达资金支出进度排全省第4位。
(三)全力支持产业升级发展,加快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产业强市战略部署,强化财政政策、资金保障,推动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支持产业园区扩容增效力度不减,投入18.10亿元加快完善绿色化工和氢能产业园、茂名国家高新区化工园、南方国际汽车产业园和各地产业转移工业园等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支持科技自立自强,加大对基础研究的支持力度,推动优化和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完成科学技术支出3.40亿元,增长37%,支持产业技术研发、技术创新改造、科技成果转化运用;累计投入超过2.80亿元推动岭南现代农业科学与技术广东省实验室茂名分中心建设。三是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完成交通运输支出21.22亿元,筹集8.80亿元支持滨海旅游公路茂名先行段建设,筹资40亿元建设疏港铁路,为我市中联南拓东进、向海而兴、融湾建带,打造沿海经济带上的新增长极改善交通条件。
(四)全力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全力打造乡村振兴“茂名样板”。保持农业发展优势,全力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完成农林水支出48.49亿元,同比增长10.1%。一是深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2021年争取到省级涉农资金23.84亿元,投向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安全饮用水、农村厕所革命、四好农村路建设等领域,建成了一批如“锦江画廊”、“西江画廊”、产业融合发展田园综合体、大唐荔乡等示范工程、民生工程,有力推动了我市乡村振兴事业发展。二是持续推进乡村产业发展,多渠道筹集资金13.60亿元,大力支持荔枝、化橘红、三华李“五棵树”和罗非鱼“一条鱼”等特色产业集聚发展,形成“6+13”现代农业发展平台。三是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投入财政资金4.42亿元支持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四是加大力度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入36亿元支持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给全市160万农村人口家家用上安全饮用自来水。
(五)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持续提升城市品质。一是争取到中央及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补助2.60亿元,实施小东江流域彭村湖生态修复工程,电白区入海排污口综合整治和寨头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维补助和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环保督察通报问题整改。二是落实生态保护区财政补偿转移支付资金4.28亿元,持续加大对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省级以上禁止开发区及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等生态功能重要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三是坚持生态优先,打好蓝天碧水绿地保卫战,完成节能环保支出和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7.26亿元。四是加快城市扩容提质,完成城乡社区和市政基础设施支出103.7亿元。支持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获评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加快祥和、荔红等11个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度居全省前列。加快市政道路建设和改造,大园二路建成通车,茂南大道改扩建工程建成通车,甲子大道、东粤路、官山七路、双山八路推进建设。
(六)加强兜底性民生建设,有力保障改善民生。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2021年全市财政民生支出405.77亿元,同比增支12.7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2.8%。拨付省十件民生实事市县级配套资金9.9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36.42%,支出进度居全省前列。一是落实教育经费支出“两个只增不减”,推动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全市教育支出135.29亿元,在校学生人均教育支出0.77万元,两个数据均实现增长,落实“两个不低于或高于”政策。二是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持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完成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52亿元。支持高质量推进“广东技工”、“粤菜师傅”、“南粤家政”三大工程,稳步提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医疗补助标准,支持残疾人事业和养老事业发展。三是加强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完成卫生健康支出62.17亿元。全市累计投入超过1.20亿元支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全民免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费用保障工作。不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79元。加快医疗卫生基础设施补短板,筹集资金6.20亿元支持市人民医院应急大楼建设、市中医院新院区建设和市第三人民医院新院区建设。
(七)加大基层补助力度,支持建设共治共享社会格局。一是加大对县级补助力度,足额安排中央、省、市的各项民生政策市级配套资金、基层运转补助和县级财力补助等共计15.47亿元,有力保障基层运转。二是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投入2.62亿元,落实村(社区)“两委”干部待遇和候任“两委”干部待遇,保障行政村、社区办公费和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三是加大力度支持文体事业繁荣发展,完成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21亿元,全力支持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持续支持打造好心文化品牌。四是安排公共安全支出19.77亿元,保障公安人均办公经费达标,支持公安装备改进,支持“智慧新警务”建设等。
三、落实人大决议和监督工作有关情况
市十二届人大八次会议审查和批准了我市2021年预算草案,同时对财政收支管理、预算绩效管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市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结合市人大提出的审查意见和建议,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围绕更好地配置财政资源、提高资金效益、提升政策效能、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全面加强财政收支、财政资金绩效管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等的管理工作,将人大决议要求和监督工作落到了实处,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和市的重大决策部署提供有力保障。
(一)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精神,不断完善改革配套文件,持续深入推进改革。出台《茂名市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评审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健全绩效评审机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及精准度;出台《茂名市市级预算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通用标准)》,全面推进预算编制标准化建设,健全预算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印发《茂名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二是成功上线“数字财政”系统,实现管财理财信息化全省、全市一盘棋,为茂名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提高财政管理现代化提供技术平台支撑,形成全市财政管理有载体、财政监管有抓手、财政决策有支撑工作格局。三是持续做好政府财务报告工作。82个市级部门编制年度政府部门财务报告,8个县区(含3个经济功能区)实现分级次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全覆盖,其中电白区编制上下级合并的行政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二)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一是在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的前提下,严格按照财政收入清单化管理机制,抓好各项财税收入,大力盘活政府闲置资源资产资金弥补财政收入缺口。2021年全市各级圆满完成各项收入预期目标,切实增强财政保障能力。二是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将过紧日子作为预算管理重要方针,把严把紧预算安排和支出关口,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在保障部门正常履职需要基础上,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从紧核定“三公”经费预算,推动精简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三是保持适当财政支出强度,提高财政支出精准度。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持适当财政支出强度,稳定宏观经济大盘,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精准高效保障“三保”等民生重点领域支出,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加大对教育事业发展、医疗卫生体系建设、交通道路和城建基础设施建设等与人民群众利益、感受密切相关的领域的投入力度,切实提高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三)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强化督促指导,压实地方和部门主体责任,基本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在预算管理全过程中始终突出绩效理念,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对新出台或到期延续的重大政策、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增强政策可行性,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在绩效自评全覆盖基础上,加大自评结果抽查力度,通过聘请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提升评价质量。扩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范围,将涉农资金项目、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等纳入。
(四)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开前门、堵后门,坚持加强地方政府法定债务管理和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两手抓”。严格落实中央、省有关债券管理规定,优化专项债券限额分配,严格执行上级有关专项债券项目穿透式监测管理、专项债券资金投向领域禁止类项目清单、专项债券用途调整操作指引等制度,持续加强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流程管理。保持高压监管态势,压实地方责任,统筹资金、资产、资源和各类支持性政策措施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把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作为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扎实完成隐性债务清零“扫尾”核查。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严禁违规变相举债上项目、铺摊子。健全监督问责机制,对违法违规举借债务、化债不实的,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严肃处理问责、形成震慑。
(五)积极配合开展审查监督。认真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预算审查监督的精神,配合做好对政府预算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预算初步审查、预算执行监督、预算绩效审查监督、地方政府债务监督等工作。一是全力配合开展预算联网监督。市政府及审计、财政、自然资源、人社、国资委、税务等部门严格按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要求,及时全面提供“四本预算”收支数据及重点领域情况资料,通过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以图表等简洁易懂的形式展现,供市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开展预算审查监督。二是创新方式配合监督审查。在人大期间,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完善人大政务微信信息化平台,在会场设立的预算联网自主触摸屏咨询点安排专业工作人员为与会人大代表解读政府及财政预算工作报告,助各界代表更加清晰了解会议审议报告的内容,方便更好履行监督审查职责。三是严格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机制,细化整改任务,建立整改台账,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和时限,逐项抓好落实。跟踪督促相关市直部门责任主体落实审计整改,指导部门加强财政管理,做到举一反三,防止和减少屡审屡犯问题发生。
今年以来,受新一轮疫情和国际局势变化等超预期因素影响,我市经济与全国、全省一致受到不小冲击,叠加重点税源企业行业减收,财政收入面临较大压力,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8.9%,剔除留抵退税因素后计算下降2.1%,全市“三保”等民生支出增长态势保持不变,收支矛盾依然突出。党中央明确提出,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我市财政部门积极作为,发挥职能作用,全力以赴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出台的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加码发力,与之形成叠加效应,全力稳住经济大盘。其中,茂名市政府出台的6方面133项措施中,与财政相关的有91项,其中财政部门作为责任单位的有53项,占四成。
2022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在工作中有“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担当作为,求真务实,扎实做好财政收、支、管各项工作,为奋力建设产业实力雄厚的现代化滨海城市,打造沿海经济带上的新增长极贡献财政力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附件:1.
2.滨海新区财政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3.高新区财政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4.水东湾新城财政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附件1:
茂名市2021年市级决算草案报告附表目录
一、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总表
二、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
三、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四、市级部门预算收支决算表
五、市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总表
六、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表
七、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八、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表
九、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表
附件2
滨海新区财政2021年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一)2021年滨海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05220万元。
1.本级财政收入140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3767万元的101.84%,同比增收1505万元,增长12.03%。其中:税收收入7846万元,同比增收2148万元,增长37.70%;非税收入6174万元,同比较少643万元,下降9.44%。
2.上级补助收入87293万元,同比减少9275万元,下降9.61%,主要原因是渔业成品油价格补贴相关资金减少。
3.上年结余收入2004万元。
4.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03万元。
(二)2021年滨海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35909万元。
其中:本级财政支出11195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677万元,调出资金17387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153万元,年终结余735万元。本级财政支出同比减少18937万元,下降14.47%,主要原因是2020年一般债券支出15000万元。
(三)收支相抵,赤字30689万元,从基金中调入30689万元平衡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一)2021年,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8341万元,同比增收7058万元,增长62.56%。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16313万元,同比增收6705万元,增长69.79%;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028万元,同比增收353万元,增长21.08%。
(二)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1396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上年结余1205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调入17387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48474万元,主要用于专项债券付息支出14237万元、专项债券发行费支出90万元、调出平衡预算30689万元。年终结余703万元。
三、政府债券收支情况
(一)债券收入。2021年滨海新区债券资金共计183500万元,其中:专项债券60000万元、再融资债券123500万元。
(二)专项债券支出。茂名港博贺新港区港口物流公用工程及基础设施项目支出13166.29万元;绿色化工和氢能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6833.71万元;茂名滨海新区东湾绿城棚户区改造项目支出10000万元。
四、财政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强化收入征管,确保财政收入均衡平稳。
受新冠疫情、减税降费政策和国内外持续加大的经济下行压力影响,新区税收增长乏力,财政收入任务十分艰巨。2021年新区财政共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省级以下调库1408万元,在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各部门积极沟通协调,实现信息共享,认真做好税源调查工作,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重点税种的监管力度,做到应收尽收,确保税收不流失,全年清缴以前年度耕地占用税1282万元;同时努力挖掘增收潜力,积极培植财源税源,推进海砂等资源出让工作,全力以赴抓收入,抓财源建设和收入提质,进一步强化质量和均衡入库意识,实现收入完成年度目标。
(二)全力优化支出结构,精心合理安排支出。
一是优化支出机构,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足额编制“三保”预算,不留资金缺口。2021年新区预算安排的“三保”等刚性支出以及债券付息约9.6150亿元(其中债券利息约需1.46亿元)。二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会议费、差旅费等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优先安排落实“三保”支出、支持打赢三大攻坚战等重点领域。严控预算追加,凡是不符合预备费动用范围的,一律不再追加,同时在预算执行中一般不出台增加当年支出的政策。
(三)管好用好财政直达资金,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一是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严格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管理直达资金。惠企利民方面的资金,如临时价格补贴、困难群众救助,采取直接到企业、到个人的发放方式。2021年全年财政直达资金28531.14万元,分配进度完成率100%,资金支出24642.55万元,支出进度86.37%,资金投向主要是保工资、保民生,改善贫困人口居住环境,促进贫困人口稳定就业,增加收入。二是全力保障基本民生。2021年全年为新区1238 户3527 人发放城乡低保补助金1605.41万元;为949 户952 人发放城乡特困供养补助资金1152.17万元。累计对141名生活暂时性困难的群众发放临时救助资金 20.79 万元。按时足额发放困难和重度残疾人补助资金839.55万元,拨付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资金 23.02万元,优抚对象各项补助资金 622.79万元。累计拨付孤儿基本生活费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助金 289.17万元。三是加大教育投入,支持教育优先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相关规定,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力度,2021年教育支出累计投入资金31557万元,确保教育人员刚性支出,加大力度支持教育项目支出,真正实现教师工资待遇“两个不低于或高于”。
(四)毫不放松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的建设,加快推进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和村卫生站公建规范化建设项目,2021年累计投入财政资金217万元;二是筹措资金储备防疫物资,做好防疫工作经费保障,2021年累计投入疫情防控物资经费53.82万元。
(五)集中财力办大事,推动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申请债券支持重大项目建设。2021年共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60000万元,全部投入支持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产业园区等重点项目建设,切实增强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二是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全力开展乡村振兴。2021年共整合省级涉农资金320万元、创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市级资金1050万元、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等专项资金2915万元,用于新区农村集中供水建设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乡村振兴夯实基础。
(六)上线“数字财政”综合管理平台,提升财政资金管理水平。
2021年,新区认真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按要求高质量建设“数字财政”综合管理平台,并按时在5月1日正式上线。通过“数字财政”系统,贯通财政数据的纵横连接,重构政府收、支的组织方式与流程,不仅极大提高财政服务水平、办事效率以及资金支付速度,同时也将有效降低政府行政运行成本,对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和治理能力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
(七)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
一是按照规定加快使用政府债券资金,定期对项目单位债券支出情况进行督导,新区2021年新增专项债券资金6亿元,其中4月份新增专项债券2.4425亿,6月份新增0.5575亿元,8月份新增3亿元。资金下达后财政已全部将债券资金拨付至项目单位,拨付进度为100%。二是提前做好债券资金偿还计划,按时筹措资金还本付息,2021年已支付2021年债券利息约1.46亿元。三是做好债务监测平台日常管理工作,按时报送债务数据。
(八)严格控制工程造价,降低政府投资成本。
2021年,区投资审核中心共组织工程概预结算审核项目305项,审核金额32386.59万元,审定金额29273.23万元,审减金额3113.36万元,审减率为10.64%。其中:概算送审7项,送审金额6568.64万元,审定金额5627.72万元,审减金额940.92万元。预算送审145项,送审金额13837.77万元,审定金额12842.22万元,审减金额995.54万元;结算送审153项,送审金额11938.37万元,审定金额10761.47万元,审减金额1176.9万元,为区财政直接节约支出3113.36万元。
附件3
高新区2021年财政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1年,高新区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82亿元,同比增长67.3%,完成年初预算138.4%;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04亿元、上年结余0.52亿元、调入资金0.25亿元、债务(转贷)收入5.53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49亿元,全年收入总计12.65亿元。
2021年,高新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41亿元,同比下降26.5%;加上上解支出0.8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2亿元、结转下年的支出0.43亿元、调出资金0.25亿元、债务还本支出5.53亿元,全年支出总计12.65亿元。总收支相抵,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完成情况
2021年,高新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56亿元,同比下降69.3%,加上上年结余1.22亿元、债务(转贷)收入资金9.2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06亿元、调入资金0.25亿元,全年收入总计13.3亿元。
高新区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0.1亿元,同比增长275.3%;加上调出资金0.25亿元、债务还本支出0.2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资金2.75亿元。
三、政府债券收支情况
(一)债券收入。2021年新区债券资金共计14.73亿元,其中:专项债券9亿元、再融资债券5.73亿元。
(二)专项债券支出。茂名国家高新区七迳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8000万元、茂名国家高新区化工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30000万元、茂名高新区清研新材料产业园配套设施建设项目2500万元、茂名国家高新区石油化工企业总部经济园基础设施改造项目1000万元、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5000万元、茂名高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37000万元、茂名国家高新区创新片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6500万元。
四、财政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1年,受减税降费和新冠肺炎疫情的叠加影响,财税工作面临的挑战前所未有,财政收支矛盾更为突出。财政部门在区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聚焦“六稳”,突出“六保”,促进“六新”,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严格预算执行,规范预算管理,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严格预算收支管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大幅增加。2021年,我区预算收支有如下特点:一是收入有3个全市排名第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67.3%)全市排名第一,税收收入增幅(52.3%)全市排名第一,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74.4%)全市排名第一。二是收入增幅继续保持两位数增长,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比排名第二的滨海新区(12%)大幅度领先52.3个百分点,税收收入增幅比排名第二的电白区(38.7%)高出13.6个百分点。三是本级财政收入持续高位增长,实现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和税收收入双双超过2亿元目标。
(二)全面铺开“数字财政”工作,促进数字政府建设。在市财政的大力支持和正确指导下,区财政迅速部署,推开“数字财政”工作,并在全市各县区中实现两个“率先”:一是2021年4月27日率先在全市范围内上线“数字财政”系统。二是2021年11月,高新区“数字财政”系统预算域预算单位编制率达100%,率先在县区级“数字财政”系统运行方面实现预算编制、执行和核算100%全覆盖。提高了资金拨付效率,打破信息孤岛,让数据多跑路,让单位少跑腿,努力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
(三)加强直达资金管理工作,保障资金快速直达基层。2021年,上级下达我区直达资金8299.8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847.11万元,省级资金5323.34万元,市级资金129.38万元),区财政转下达2847.11万元,支出8279.74万元,下达率100%,支出率99.76%。在市财政局直达资金动态通报中,高新区直达资金下达率、支出率均长期位居全市首位,有力确保直达资金快速直达基层。
(四)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惠及企业让利于民。我区不折不扣执行国家减税降费政策,2021年全区共减免税费0.24亿元,切实减轻了企业和群众负担,让企业和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五)坚决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区共投入疫情防控经费472万元,保障市场消毒防控、应急采购和计划储备采购等资金需求,加强配合,有效保障高新区疫情防控工作落实。
(六)支持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农村发展。一是投入城乡清洁工程经费243万元。二是统筹整合资金1500万元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行动。精准有效的资金投入使我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及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较大成效。
(七)加大投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统筹各项资金,其中2021年专项债券资金投入9亿元,不断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2021年财政科技和产业投入0.47亿元,不断加强园区土地收储、开发等工作,助力高新区经济发展。
过去的一年,全区上下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在宏观经济转型压力加大的形势下,全区财政工作经受住了严峻的考验和挑战,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巨大。受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减税降费以及新冠肺炎影响,财政增收进一步放缓,随着脱贫攻坚进入收官年、民生保障不断提标扩面、债务还本付息进入高峰期,支出压力不断增大,区级财政运行十分艰难。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附件4
水东湾新城2021年财政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14.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564万元(含一般债券支出3222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60.7%。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执行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1473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36.8%;政府性基金支出40612万元(含专项债券支出270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40.7%。
二、2021年主要财政工作措施
(一)加强收支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多部门联动,抓好收入管理,落实“先预算,后拨款”措施,做好“三保”、“六稳”工作,确保机关正常运转和项目有序建设。
(二)积极争取政府债券,大力拉动有效投资。用好用足政府债券政策,本年度积极争取政府债券5.92亿元用于水东湾大桥、高地片区综合治理项目(二期)、禁养区生态综合修复、南海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G物联网全景应用试验区、南海片区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建设,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发挥资金效益。
三、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水东湾新城2021年债务余额37.6621亿元,均为政府债券,其中:一般债券21.4921亿元(含再融资一般债券17.77亿元),专项债券16.17亿元,资金已全部安排到具体项目。
四、2021年财政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做实债务化解,完成清零任务。积极开展债务化解清零工作,采取偿还和压降方式,全年完成36.2亿元债务化解,按时完成清零任务。
(二)多方筹集资金,保障项目建设。其中:水东湾大桥项目全年安排资金3.2亿元,于2021年4月30日建成通车;高地片区综合治理项目(二期)全年安排资金0.7亿元,用于完善片区路网;禁养区生态综合修复项目全年安排资金0.5亿元,用于虾塘整治;南海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南海片区人居环境整治全年安排资金1亿元,用于南海岛雨污管网和配套工程建设;5G物联网全景应用试验区全年安排资金0.5亿元用于征地拆迁和配套工程建设。
五、目前财政运行制约因素及政策建议
(一)制约因素
一是底子薄。税收源小量少,加上融资渠道缩窄、土地收益低于预期等因素,积累下来债务偿还吃力。二是项目支出等刚性支出增长快,短期内支出需求大于财力增长,财政收支平衡难。
(二)政策建议
一是土地出让、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全额由水东湾管委会用于南海、高地街道内的基础设施和有关项目建设平衡。二是进一步理顺水东湾新城财政体制,加大扶持力度。
六、2022年预算安排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计划
1.收入计划。2022年,水东湾新城一般公共预算计划收入85万元(因体制原因,反映线上收入,全部为存款利息收入)。
2.支出计划。2022年,水东湾新城一般公共预算计划支出9066.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17.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28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98.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4.18万元、债务付息支出6827.49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34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计划
1.收入计划。2022年,水东湾新城政府性基金收入计划完成300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9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5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500万元。
2.支出计划。2022年,水东湾新城政府性基金支出计划为20119.18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3374.87万元、其他支出110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支出5735.54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8.7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2年1-6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25.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751万元(含一般债券支出50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96.5%。
(四)政府性基金收支执行情况
2021年1-6月,政府性基金收入5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67%;政府性基金支出23699万元(含专项债券支出200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1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