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文件关于2022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茂名市财政局局长 黎凯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预算法等有关规定,我市编制了2022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涉及预算收支变动和增加举借债务事项,影响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变动。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涉及预算调整的相关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事项
1.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由年初预算的70.26亿元,调整为55亿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5.26亿元,比去年实际执行数68.3亿元减少13.3亿元,下降19.5%,按可比口径下降10.4%。其中,税收收入计划调整为21亿元,比年初预算减少13.02亿元,比去年实际执行数33.05亿元减少12.05亿元,下降36.5%,按可比口径下降17.5%;非税收入计划调整为34亿元,比年初预算减少2.24亿元,比去年实际执行数35.24亿元减少1.24亿元,下降3.5%。
2.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刚性支出增加5.16亿元,主要包括增加人员工资福利支出0.9亿元(执行中央政策性调资和教师“两个不低于”政策等新增支出)、职业年金单位缴费0.36亿元、非税收入安排支出0.4亿元、补助区级1.09亿元、预留疫情防控经费1亿元等。
3.上述减收增支事项造成市级新增缺口20.42亿元(15.26+5.16),主要通过调入资金、上级补助、下级上解、腾出财力、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压减支出等方式筹集20.42亿元财力平衡预算。
(1)调入资金增加10.27亿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
(2)上级补助增加2.58亿元,包括:中央退税减税降费补助增加2.18亿元;中央下达政策性调资补助0.4亿元。
(3)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2.14亿元。
(4)再融资债券腾出资金增加1.1亿元。今年市级一般债券还本11.1亿元,年初预计再融资债券为10亿元,一般公共预算财力安排1.1亿元;目前实际下达再融资债券11.1亿元,一般公共预算财力安排的1.1亿元可腾出使用。
(5)下级上解增加0.46亿元。
(6)压减支出3.87亿元。压减预备费支出1亿元,压减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安排的支出1.5亿元(项目暂未实施,今后如需资金再通过新增债券等保障),压减市直学校建设支出0.5亿元(原定建设项目已不再实施,另外通过新增政府专项债券安排学校建设项目第三幼儿园0.5亿元,确保教育总体支出不减少),压减部分多安排的配套资金0.87亿元等。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事项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按年初计划完成,不作调整;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增加10.27亿元,其中,再融资债券腾出资金增加0.27亿元,压减原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项目腾出财力10亿元(全部是土地出让收入安排的项目),包括:
1.压减市区道路建设项目5亿元(已安排债券资金);
2.压减小东江系统综合整治2亿元(已安排债券资金);
3.压减茂名石化炼油厂卫生防护隔离搬迁1亿元(结余资金较多);
4.压减广湛铁路茂名南站增加建设规模出资0.71亿元(省暂不批准增加规模);
5.压减茂名石化乙烯提质改造项目0.5亿元(已纳入债券项目);
6.压减专项债务付息0.37亿元(据实拨付后结余资金);
7.压减预留项目资金0.42亿元。
(三)新增政府债券调整事项
2022年,省财政厅分三批下达我市新增债券额度共123.3亿元(一般债务13.3亿元、专项债务110亿元)。
分配市级新增债券额度15.3亿元,其中一般债券4.8亿元,专项债券10.5亿元;各区、县级市、经济功能区新增债券额度108亿元,其中一般债券8.5亿元,专项债券99.5亿元(详见附件1、2、3)。
市级新增一般债券4.8亿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列收列支,支出项目包括滨海旅游公路3亿元、市疾控中心应急检验项目0.5亿元、北组团主干路网新建工程0.8亿元、市政基础设施工程0.8亿元等。
市级新增专项债券10.5亿元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列收列支,主要支出项目包括中医院新院区2.35亿元、第三人民医院新院区1.35亿元、人民医院应急大楼1.1亿元、第三幼儿园0.5亿元、老旧小区改造1亿元、第一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及河东片区污水总管项目1亿元、河西水厂取水口上移工程0.7亿元、小东江流域城镇生活污水管网完善工程2亿元、第一职业技术学校实训中心楼0.5亿元。
二、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一)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变动
根据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通过的年初预算,2022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支均为138.18亿元。本次因增加一般债务和其他收支变动,总收支增加6.09亿元,调整后总收支为144.27亿元,收支平衡(详见附件4、5)。
1.本次收入预算调整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5亿元,减少15.26亿元。其中税收收入21亿元,减少13.02亿元;非税收入34亿元,减少2.24亿元。
——上级补助收入42.65亿元,增加2.58亿元。
——下级上解收入4.36亿元,增加0.46亿元。
——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89亿元,增加2.14亿元。
——调入资金20.47亿元,增加10.27亿元。
——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5.9亿元,增加5.9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收入增加4.8亿元,再融资债券收入增加1.1亿元。
2.本次支出预算调整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4.77亿元,增加4.5亿元。主要包括:一是新增债券支出4.8亿元;二是增加刚性支出3.57亿元;三是压减部分支出3.87亿元。
——上解上级支出28.79亿元,增加0.5亿元。
——补助下级支出19.61亿元,增加1.09亿元。
——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1.1亿元,无变化。
(二)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变动
根据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通过的年初预算,2022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支均为43.77亿元。本次因增加专项债务和其他收支变动,收支增加10.77亿元,调整后总收支为54.54亿元,收支平衡(详见附件6)。
1.本次收入预算调整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5.62亿元,无变化。
——上级补助收入0.15亿元,无变化。
——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8.77亿元,增加10.77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收入增加10.5亿元,再融资债券收入增加0.27亿元。
2.本次支出预算调整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6亿元,增加0.5亿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支出10.5亿元,压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非急需支出10亿元。
——专项债务还本支出8.27亿元,无变化。
——调出资金20.27亿元,增加10.27亿元。
三、落实预算调整方案和确保财政收支平衡的措施
本次预算调整方案经批准后,将严格按照预算法及相关规定抓好落实。一是全力以赴抓好财政收入组织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抓好财政收入有关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大财政”思想,围绕“田、地、矿、沙、产、营、费、税、罚、案”十项重点收入,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完成调整后的计划目标。二是牢固树立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思想,严格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单位“三公”经费和新增经费开支,做好“三保”保障,确保财政收支平衡。三是切实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加快新增债券支出进度,谋划好明年的新增债券项目入库,及时偿付政府债务本息,防范政府债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