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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中小微企业转贷资金管理办法》部门解读

发表时间:    2026-06-02 10:06:32 作者:    来源:    本网

  相关文件:茂名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茂名市中小微企业转贷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我省、我市关于稳住经济的决策部署,发挥财政资金的积极扶持作用,支持茂名地区企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企业纾困,减轻企业短期资金周转压力,《茂名市金融工作局中小微企业转贷资金管理办法(修订)》(茂金规〔2023〕1号,)自2023年1月30日再次修订印发以来,在帮助企业解决“过桥资金”难题,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助力我市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我市中小微企业对转贷资金需求的增长,目前转贷运营资金3870万元已经不能满足现时企业的申请需求,制约了我市转贷资金进一步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的能力。茂名市财政局重新起草了《茂名市中小微企业转贷资金管理办法》,旨在进一步有效化解企业融资难、转贷难问题,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

  二、目标任务

  受经济环境影响,我市企业短期资金周转压力加大,且部分企业不符合享受国家延期还本付息政策,面临资金链断裂风险。因此,我市中小微企业对转贷资金的需求愈加强烈。重新起草的《茂名市中小微企业转贷资金管理办法》,转贷资金规模为人民币2亿元,首期规模为人民币1亿元,首期资金由市、区财政和市粤茂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从而加大对中小微企业资金周转的支持,帮助企业解决“过桥资金”难题,助推全市经济发展。

  三、制定依据

  主要参考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粤办发〔2018〕43号)、《茂名市落实省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工作方案》(茂府〔2022〕32号)等文件。

  四、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总则。一是明确转贷资金定义。二是明确运营公司职责。三是明确市政府各相关单位职责。

  第二部分资金安排。一是扩大转贷资金规模,首期资金1亿元由市、区财政和市粤茂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二是明确转贷资金遵循“安全第一,高效运转,封闭运作,专款专用”的原则实行管理。

  第三部分服务对象。明确转贷资金服务对象及条件,进一步优化满足我市中小微企业对转贷资金的需求,提高转贷资金运转的效率,降低和简化符合企业申请转贷资金使用的条件和流程。

  第四部分合作银行条件。明确选择合作银行的原则及条件,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选择和确定合作银行。

  第五部分资金使用原则。一是明确转贷资金的使用额度和要求。二是明确转贷资金的使用期限。三是明确转贷资金的运营公司按规定向申请使用转贷资金的服务对象合理收取资金使用费率。

  第六部分资金使用流程。一是明确企业申请转贷资金的流程。二是明确合作银行受理企业申请转贷业务的流程。三是明确运营公司受理转贷申请的流程。

  第七部分监督和风险管理一是建立监督评价机制。二是建立风险控制机制。三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五、利企惠民有效措施

  《茂名市中小微企业转贷资金管理办法》内容根据各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中小微企业转贷资金运作实际情况斟定,具备较高的可行性。扩大转贷资金规模,加大“茂名市中小微转贷资金”支持茂名地区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力度,进一步化解企业融资难、转贷难问题,有效缓解我市中小微企业资金链断裂风险,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六、新旧政策差异

  一是扩大申请服务对象范围,增加个体工商户和农业专业合作社。二是扩大转贷资金规模,首期资金1亿元由市、区财政和市粤茂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三是单笔转贷资金使用额度由1000万元提升至2000万元。四是申请使用转贷资金的服务对象的合作银行无法出具银行承诺书的现也可以申请使用转贷资金,但合作银行无法出具银行承诺书的,单笔转贷资金使用额度应控制在合作银行续贷批复额度的80%以内,剩余部分由服务对象自筹资金偿还。五是为确保转贷资金高效、安全运作,由运营公司按规定向申请使用转贷资金的服务对象合理收取资金使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