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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财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表时间:    2023-12-06 19:12:20 作者:    来源:    本网

市委、市政府: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认真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以及《茂名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实施方案》,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的情况

  我局主要负责人带领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通过党组会专题研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邀请市委宣讲团成员开展宣讲报告会等多种形式深入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茂名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等精神。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刻把握以更高标准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广东建设的具体措施

  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健全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机制,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覆盖至全体干部职工,贯彻落实到茂名财政法治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纳入党组会议学习议题,在官方网站上开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栏,面向全体财政干部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班,通过多形式、深层次、全覆盖,在全局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法治思想的热潮。黎凯晟局长在党组会议、全体职工大会等场合上多次批示财政干部要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落实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的工作要求,积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在财政领域谋划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我局将法治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将法治政府建设与财政日常工作相结合,在履行财政职能过程中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局主要负责人积极主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在工作会议上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针对上年度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突出问题,认真研究整改落实到位。自觉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度述职内容,并将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纳入单位年度工作总结呈报市政府,每年均开展由全体干部职工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进行评议,自觉接受监督。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广东财政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我局印发了《2023年度茂名财政法治建设工作要点》(茂财法税〔2023〕16号),明确了围绕全市财政中心工作、重点任务,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建设高水平法治财政。

  (一)加强财政制度建设,防范财政法律风险

  1、支持财政领域立法,配合立法工作开展。积极配合做好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财会监督等财政领域立法调研相关工作,支持地方性法规起草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完善工作。针对立法机关或者起草部门发来的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函,我局聚焦财经领域,立足部门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切实从立法的针对性、适应性以及可操作性层面出发,提出切实可行立法意见,助力推动立法工作的高质量开展。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我局认真执行《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制定印发了《茂名市财政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茂财法税〔2021〕26号),明确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标准,规范审核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目前我局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均严格履行征求社会公众和有关机关意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进行合法性审查、提交集体审议等程序,同时对已审核通过出台的文件,定期开展梳理和评估,结合实际情况及时做出调整,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管理。截至2023年10月底,我局暂未新出台规范性文件。

  3、落实行政决策程序规范,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严格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执行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发挥局岗位公职律师和机关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防范化解法律风险、政策性文件制订等方面作用。2023年聘请广东诚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作为局法律顾问,截至目前,法律顾问就股权投资项目转让、债权回购、特许经营项目建设等财政参与决策的事项提出了专业法律意见,为我局做出决策提供准确、充分的法律依据。

  (二)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依法履行财政职能

  1、深入推进财政“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支持推进政务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不断优化办理流程,简化办事手续,切实减轻办事群众负担。陆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按照“实行告知承诺”“支持容缺办理”“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推进我局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执业许可审批、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等事项改革,完善监管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扩大电子证照、电子签章等在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中的应用,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数字化水平,打造便捷高效政务服务。

  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创新监管方式。我局进一步梳理制定茂名市财政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和2023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并及时在官方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布。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有关规定,在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上对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库人员名单进行定期维护。按照抽查计划,在综合监管平台上随机抽取了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的检查对象3个,并严格按照抽取名单完成了行政检查任务。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强化信用信息在财会行业、政府采购领域等监管中的运用,充分利用智能监测、大数据预警等科技手段,综合运用“互联网+监管”、跨部门联合监管等监管措施,实现规范监管、精准监管。

  3、健全清单化履职机制,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全面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完善权责清单公开、动态调整等配套制度。我局认真梳理权责清单相关事项,查漏补缺、修改完善,定期在官方网站上更新权责清单,并及时对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上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事项内容进行自查,针对事项的受理条件、办理材料、责任事项等信息按照标准要求进行补充完整,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的管理。

  4、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营造公正透明的竞争环境。根据《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切实做好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我局制定了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方案,按照“谁制定谁清理”原则,组织起草科室对涉及经营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开展清理工作,重点清理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根据市市场监督部门有关工作部署,我局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自查,认真梳理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情况。2023年,审查新增增量文件5份、存量文件11份,结果均为“符合公平竞争审查标准,予以保留”。

  5、开展违反统一市场建设专项整治,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省财政厅的统一部署,我市财政部门开展了2023年政府采购违反统一市场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排查处理政府采购中违法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零部件、原产地、供应商,采购需求与评审因素不一致等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严格规范政府采购活动,充分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健全政府采购工作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升采购人依法采购意识,助力提升优化全市营商环境。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财政执法水平

  1、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局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落实行政执法事前、事中和事后公示,及时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上公开执法信息、全过程记录清单以及法制审核清单等内容,主动接受监督。为贯彻落实《茂名市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建设推广应用工作方案》有关部署,我局针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平台操作培训,提高了执法人员运用行政执法信息平台来开展线上办案的能力和水平。目前我局已运用茂名市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开展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实现了执法行为全过程网上流转,行政执法信息得到及时全纪录,提高了行政执法效能,强化了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

  2、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和培训。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培训,并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做好行政执法证申领工作,推动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截至2023年10月底,我局新增执法证持证人员6人,共57人获得行政执法证。根据《茂名市司法局关于组织参加司法部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的通知》(茂司办〔2023〕27号)要求,我局安排行政执法骨干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人员线上观看培训视频,通过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行政执法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1、健全财政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机制。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主要负责人带头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财政干部职工自觉加强学法用法,依法履职尽责。通过办公区域悬挂普法宣传标语,在网站专栏上传政策法规、党组会议上专题学法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推动学法常态化。根据市普法办《转发广东省普法办公室关于组织全省国家工作人员2023年度学法考试的通知》要求,我局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学法考试的通知》(茂财法税〔2023〕19号),切实做好全体在编在岗干部职工年度学法考试,据统计,我局在编在岗干部职工142人通过了2023年度学法考试,通过率100%,优秀率100%。

  2、加大财政普法力度,强化学习宣传财政领域法律法规。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广东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安排﹥的通知》,我局印发了《茂名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2023年工作安排》,明确了要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我市财政普法工作提供了指引。结合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活动、推动新一轮预算改革,开展政府采购领域的监督管理等财政工作内容,深入学习宣传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以及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财政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营造具有鲜明财政特色的法治教育氛围。根据市司法局、市普法办的工作部署,结合4·15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我局积极开展多场法治宣传“进机关”“进社区”活动。在普法过程中运用典型财政案例,结合财政业务培训以及行业监管工作,在促进问题整改、提升业务能力的同时加强财政法律法规的宣传。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积极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积极发挥审计监督、财会监督、执法监督等监督作用。不断推动完善财政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进一步健全内控管理制度,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及时纠正查处违法行政行为,强化财政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认真抓好市委巡察整改。积极主动配合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工作,针对巡察组反馈的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够到位;选人用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党建工作仍有待加强等问题,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抓好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刻领悟巡察整改的政治要求、任务要求、责任要求和方法路径,全面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一是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全面认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二是以扎实的工作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三是以优异的财政业绩,最大限度地转化拓展巡察成果。

  2、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工作。在市人大、市政协和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具体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要求,努力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财政领域问题。2023年,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23件,其中主办件3件,会办件20件;政协委员提案57件,其中主办件1件,会办件56件。目前,我局已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了2023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并与主办件的代表和委员进行真诚沟通,获得代表、委员的高度认可。

  3、全面推动政务信息公开。根据《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茂名市政务公开实施办法》等规定,我局制定了《茂名市财政局政府信息相关工作制度》及配套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的通知》、《茂名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相关文件,明确了信息公开范围、受理及审批程序、监督与保障规定等内容,为公民申请我市财政信息提供了详细的指引。同时我局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政务新媒体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务信息,进一步抓好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减税降费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贯彻落实,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3年1月我局公布了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严格按要求落实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六)健全行政纠纷处理机制,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稳妥处理行政纠纷。依法配合行政复议机关,办理涉及财政职能的行政复议,同时做好复议体制改革经费保障。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制度,切实发挥行政诉讼案件对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指导作用。根据《关于组织2023年度领导干部旁听庭审的通知》,局分管领导陈正勇副局长出席参加了旁听庭审活动。我局注重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支持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积极主动履行职责和纠正违法行为,充分落实好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2023年我局暂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案件败诉率为0。

  (七)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处置,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

  我局高度重视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落实,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针对潜在的财政风险问题,提前做好应急预案,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领域重大风险责任,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公共舆情应对机制,稳妥化解网络舆论危机,有序预防、减少和消除突发网络舆论造成的负面影响,助力维护财经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五、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与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的部署要求仍存在差距。一是当前法治政府建设队伍力量仍然薄弱,财政系统内部专业人才培养力度有待加强。我局已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人数为2人,尚未能满足当前法治建设需求。财会行业监督、政府采购领域监管、国有资产管理等财政业务开展需要既熟悉业务操作规范又掌握财政法律法规的人才作为强有力的支撑。二是在细化财政行政执法裁量标准、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工作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提升。目前市财政主要执行省财政厅制定的有关规范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定以及行政减免责清单,在开展执法过程中对于教育提醒、劝导示范、警示告诫、行政提示、行政指导、行政约谈等非强制性监管手段运用较少。三是行政执法效率不高,信用监管机制尚不完善。我局已采用茂名市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开展线上办案,但办案数量不多,执法人员对于平台的使用不够熟练。运用信用信息进行行业监管的机制也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四是财政普法仍为传统的媒介和渠道来主,宣传力度有待加强。在结合时政热点、面向年轻受众、进行数字化普法等方面做得不够,依法执法和普法宣传结合不够充分,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对于财政法律法规的宣贯普及相对薄弱。

  六、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扎实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工作,为茂名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政保障。一是依法履行财政职能。高水平推进财政体制改革,依法强化财政政策资金保障,全力支持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承接产业转移主平台建设、绿美茂名生态建设等重大事项。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配套完善财政行政执法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细化财政行政执法裁量标准,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制度落实,强化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提高财政执法水平。三是落实普法宣传责任制。推动普法工作与财政业务工作有机融合,通过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形式内容,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提高财政法治宣传效果。四是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持续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提高财政干部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提升其运用法治思维推动财政改革发展、运用法律知识开展财政业务的能力水平。

  茂名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