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级市财政局,滨海新区财政局,高新区财政和国资管理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3〕309号),现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共173万元(详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用于医疗保障能力建设,主要包括战略规划、综合监管、宣传引导、经办服务能力提升、信息化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收入列 2024 年度“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入 2024 年度“21015 医疗保障管理事务”一般公共预算科目。待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确保专款专用。
二、该项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请严格按照中央直达资金管理要求拨付使用资金。2024年直达资金标识为“01 直达资金”,项目名称应与该项资金预算指标文中的项目名称保持一致,并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
三、请各地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附件2)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请按规定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自觉接受财政部广东监管局的监督。
附件:1.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分配表
2.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部分)绩效目标表
茂名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28日
附件1
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
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地区(单位) | 下达资金 |
市局本级及直属各单位 | 市本级 | 市医疗保障局(本级) | 109 |
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 15 |
茂南 | 市医疗保障局茂南分局 | 11 |
茂南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 7 |
电白 | 市医疗保障局电白分局 | 11 |
电白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 7 |
滨海新区 | 7 |
高新区 | 6 |
茂名市小计 | 173 |
信宜市(省直管县) | 17 |
高州市(省直管县) | 17 |
化州市(省直管县) | 17 |
茂名市合计 | 224 |
说明:信宜市、高州市、化州市由省直接下达。
附件2 | | | | | | |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金(医疗保障 服务能力提升部分)绩效目标表 |
(2024年度) |
专项名称 |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 |
中央主管部门 | 国家医疗保障局 |
省级财政部门 | 广东省财政厅 | 市级财政部门 | 茂名市财政局 |
省级主管部门 |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 市级主管部门 | 茂名市医疗保障局 |
资金 情况 (万元) | 年度金额: | 224万元 |
其中:中央补助 | 224万元 |
地方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1.提升医保信息化水平,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基础设施等方面建设,进一步夯实技术基础,切实保障医保信息系统高效、安全运行,提高数据采集质量和速度。 2.加强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合理有效使用。 3.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4.有效提升综合监管、宣传引导、经办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医疗保障服务能力。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召开全系统医疗保障有关工作会议 | ≥1 |
召开辖区扩面征缴工作会议 | ≥1 |
开展医保基金监管和医保政策集中宣传活动 | ≥1 |
召开医保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培训 | ≥1 |
质量指标 | 医保信息系统验收合格率 | ≥90% |
医保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率 | ≥90% |
医保信息系统重大安全事件响应时间 | ≤60分钟 |
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覆盖率 | 100% |
医保人才培训人次 | ≥200 |
推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探索推进DIP、DRG改革 | 逐步推进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医保重要政策知晓率 | ≥90%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参保人员对医保服务的满意度 | ≥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