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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24-01-12 08:01:03 作者:    来源:    本网


  各区、县级市财政局,滨海新区财政局,高新区财政和国资管理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社〔2023〕309号),现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共173万元(详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用于医疗保障能力建设,主要包括战略规划、综合监管、宣传引导、经办服务能力提升、信息化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收入列 2024 年度“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入 2024 年度“21015 医疗保障管理事务”一般公共预算科目。待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确保专款专用。

  二、该项资金为中央直达资金,请严格按照中央直达资金管理要求拨付使用资金。2024年直达资金标识为“01 直达资金”,项目名称应与该项资金预算指标文中的项目名称保持一致,并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

  三、请各地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附件2)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请按规定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自觉接受财政部广东监管局的监督。

  附件:1.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分配表

  2.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部分)绩效目标表   

  茂名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28日


  附件1

  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

  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地区(单位)

下达资金

市局本级及直属各单位

市本级

市医疗保障局(本级)

109

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15

茂南

市医疗保障局茂南分局

11

茂南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7

电白

市医疗保障局电白分局

11

电白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7

滨海新区

7

高新区

6

茂名市小计

173

信宜市(省直管县)

17

高州市(省直管县)

17

化州市(省直管县)

17

茂名市合计

224

  说明:信宜市、高州市、化州市由省直接下达。

附件2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金(医疗保障

服务能力提升部分)绩效目标表

(2024年度)

专项名称

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

中央主管部门

国家医疗保障局

省级财政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市级财政部门

茂名市财政局

省级主管部门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市级主管部门

茂名市医疗保障局

资金                  情况             (万元)

年度金额:

224万元

 其中:中央补助

224万元

       地方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1.提升医保信息化水平,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基础设施等方面建设,进一步夯实技术基础,切实保障医保信息系统高效、安全运行,提高数据采集质量和速度。                                                              2.加强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合理有效使用。                                           3.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4.有效提升综合监管、宣传引导、经办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医疗保障服务能力。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数量指标

召开全系统医疗保障有关工作会议

≥1

召开辖区扩面征缴工作会议

≥1

开展医保基金监管和医保政策集中宣传活动

≥1

召开医保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培训

≥1

质量指标

医保信息系统验收合格率

≥90%

医保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率

≥90%

医保信息系统重大安全事件响应时间

≤60分钟

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覆盖率

100%

医保人才培训人次

≥200

推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探索推进DIP、DRG改革

逐步推进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医保重要政策知晓率

≥9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参保人员对医保服务的满意度

≥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