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24-02-06 16:02:56 作者:    来源:    本网

  茂南区财政局,电白区财政局,滨海新区财政局,高新区财政和国资管理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23〕210号)和《关于划拨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的函》(茂乡振函〔2024〕1号)文件内容,现将2024年省级驻镇帮镇扶村资金24538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此项资金请列入2024年“21305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按实际用途列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财政部门将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全额编入本级预算,做好2024年预计数分解下达相关工作,此项资金在2024年预算年度,报本级百千万工程指挥部确定项目后,按程序拨付使用。2024年度中,将根据实际情况据实清算和调整。

  二、请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省级驻镇帮镇扶村资金。此项资金重点用于提升脱贫巩固攻坚成果水平、提升镇村公共基础设施水平、提升镇域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等工作,具体任务清单另文下达。

  三、请各地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组织本级主管部门制定项目明细绩效目标,结合绩效目标加强绩效加强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2024年省级驻镇帮镇扶村资金安排情况表


   茂名市财政局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