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退政府采购项目质量保证金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对我局2013年前收取的部分政府采购项目质量保证金进行清退,请需退还保证金的供应商(详见下表)在2024年10月31日前与市财政局联系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逾期仍无法退还的保证金,我局将按规定全部上缴市国库,请各供应商互相转告。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退还保证金需提供的资料
1.收款收据(原件);
2.保证金汇入时的转账凭证;
3.公司名称或银行账户已变更的,还需提供变更证明材料;
4.保证金退还的公司名称及银行账户信息。
以上资料除原件外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退还保证金资料邮寄地址
办理退还保证金的供应商可派员持上述资料到我局办理保证金清退手续,或邮寄至茂名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办理(受理时间以邮件签收时间为准)。邮寄联系方式为: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双山三路13号二楼西头
邮政编码:525000
联系电话: 0668—2291458
三、其他
(一)退还方式:银行转账
(二)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节假日除外。
(三)办理地点:茂名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四)咨询电话:何影,0668—2291458
附件:未退质量保证金供应商明细表
茂名市财政局
2024年9月24日
附件
未退质量保证金供应商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