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第一批)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24-12-06 15:12:40 作者:    来源:    本网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各区、县级市财政局,滨海新区财政局,高新区财政和国资管理局:

  为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第一批)的通知》(粤财社〔2024〕261号),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现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转移支付资金 5,539.00万元(详见附件1)。此项资金收入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科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财政部门应将上级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全额编入本级预算,做好2025年预计数分解下达相关工作。此项资金待2025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二、请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中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三个方面:一是伤残人员(含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预备役人员和民兵民工、其他因公伤残人员)、“三属”(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遗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部分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老烈士子女(含新中国成立前错杀后被平反人员的子女)、参与铀矿开采军队退役人员等群体的抚恤和生活补助。二是新中国成立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的生活补贴。三是港澳烈属老战士抚恤和生活补助。请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三、此项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在数字财政系统及时接收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项目,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数字财政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督,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四、此次下达资金为基层“三保”资金,资金标识为“A0304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含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此标识贯穿项目入库、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资金拨付全过程,且保持不变。市县财政部门应按规定接收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项目,在一体化系统中及时下达包含“三保”标识的指标,不得随意增加、删减和修改,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五、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全面实施“三保”资金专户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财预〔2022〕52号)等有关制度规定,本次提前下达资金纳入“三保”资金专户管理,通过固定性补助方式逐月划拨至“三保”资金专户(未实施“三保”资金专户管理地区除外)。请各地严格专户资金使用管理,禁止挪用和挤占专户资金。

  六、请各地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

  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做好绩效

  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发挥财政资金预期效益。

  附件:1.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第一批)资金分配明细表

  2.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第一批)区域绩效目标表

  茂名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6日


  附件1

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

预算(第一批)资金分配明细表

                                           单位:万元

地区

2025年提前下达经费

备注

市本级

385

茂南区

1606

电白区

3187

含原省资金文安排高新区129万元同步划转资金

滨海新区

361

高新区

——

根据中共茂名市委办公室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方案》的通知茂委办(〔2024〕7号),高新区七迳镇回归电白区管理,相关机构及社会事务管理职能按属地管理原则交由电白区管理。原省资金文(粤财社〔2024〕261号)安排高新区129万元同步划转到电白区。

合计

5539

  备注:1.高州市、化州市、信宜市由省财政分别直接下达4383万元、3254万元、3973万元。2.根据中共茂名市委办公室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方案》的通知茂委办(〔2024〕7号),高新区七迳镇回归电白区管理,相关机构及社会事务管理职能按属地管理原则交由电白区管理。


  附件2

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第一批)区域绩效目标表

(2025年度)

专项名称

优抚对象补助经费

中央主管部门

退役军人事务部

省经主管部

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地级市财政部门

茂名市财政局

地级市主管部门

茂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资金
情况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其中:中央补助

5539.00

           地方资金(省级)

/

年度总体目标

有效保障优抚对象等人员的基本生活,体现对该群体的社会尊崇。按时足额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使优抚对象等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数量指标

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发放人数

约4万人

质量指标

经费足额拨付率

100%

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按规定执行率

100%

时效指标

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及时拨付率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优抚对象生活情况

有效改善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优抚对象对象满意度

≧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