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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茂名市名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申请转制情况的公示

发表时间:    2024-12-25 16:12:21 作者:    来源:    本网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和《财政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关于推动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转制为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5号)有关规定,现将茂名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申请转制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合伙人姓名

国家/地区

是否为移居境外人员

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

累计从事审计业务时间(年)

最近连续执业时间(年)

前3年内是否因执业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如有,请说明)

3年内是否因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而被作岀不予受 理、不予批准或撤销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 可的决定(如有,请说明)

出资额

(万元)

出资或者股权比例

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

梁梅

中国(内地)

440900010014

18

18

17.421

58.07%

邓汉文

中国(内地)

440900070003

29

29

7.038

23.46%

杨菱

中国(内地)

440900070005

26

26

5.541

18.47%

      公示期自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2日(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广东省财政厅、茂名市财政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逾期或匿名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广东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0-83170155;茂名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668-2286665。


  广东省财政厅

  2024年12月25日